一阕离歌长亭暮_分卷阅读_29
  秦小楼道:“已有进步。”
  赵平桢微微颌首,道:“好生练习,这可是保命的本事,不是回回都有机会让你坐马车。”
  秦小楼道:“非也。这是逃命的本事,却不是保命的本事。我不曾听说张子房、郭奉孝马术过人。”
  赵平桢惊奇地看了他一眼,不禁微微一乐:“好极,我等你做我的子房。”
  秦小楼的确是聪明过人。秦御史家藏书颇多,秦小楼五岁的时候就已将孙子兵法和诗经混着读了。然而纵使他脑袋里装的书册再多,真正到了战场上也不过是纸上谈兵,没有实战经验,一切都是空谈。故赵平桢急于历练他,除了命他多读兵书之外,也要求他每日跟着军中诸位军师学习各项事务——从前赵平桢不在意这些,然而此刻他既有了心,就急于栽培自己的亲信。直接拉拢其他将军、军师自然是一种方法,但他同时也很想能有一个自己亲手栽培出来的心腹。没有什么理由,他想到的这个人就是秦小楼,即使秦小楼曾“叛”过他一回,但他依旧觉得秦小楼会对他忠诚。同时,他太了解秦小楼的才气和性情。
  两人巡视完东门五条街,赵平桢突然问道:“你方才说打,可有了什么预想?”
  秦小楼道:“我觉得金兵太骄,若不是我们连迎战都不敢,他们这种打法是必定要吃苦头的。他们对我们几乎是毫无戒心的,因为他们知道我们不敢打,我派探子去侦察过,他们的军队夜里还饮酒作乐,毫无军纪可言。我和刘军师商量过,我们是否能找一个机会,趁夜出城偷袭,烧光他们的粮草。”
  “噢?”赵平桢不禁停下脚步:“详细说说。”
  “金兵这支队伍的统帅是兀术,而这次出兵犯我大穆的大元帅是金国的三王子完颜昭。完颜昭读过许多兵书,是金国难得的将领,我调查过他之前的几场仗,都打得很漂亮,运筹帷幄不输我穆将,全不像金贼从前那样的散漫,再加上金兵作战勇猛,所以他们才能连连告捷。而兀术是金国的老将了,从二十年前起每到秋收就领着部队频频来我边境掠夺粮食和牲畜,只讲蛮勇,不讲策略。他自恃功高,一直不服管完颜昭的管,先前用他这种蛮打的方式就陷落我们两座城池。”
  说到这里,秦小楼停顿片刻,苦笑了一下:“足见我们的斗志有多么糟糕。我估计他这次用一万人来攻打应天府是私自行动,不然按照完颜昭的性格,不会这样轻率。兀术目中无人惯了,前两座城攻克的太容易,所以才会如此小觑应天府。而若不是我们实在太糟糕,以应天府之固,就是把那一万金兵全都销在此地,应天府也不该少一块砖头。”
  赵平桢深吸了一口气,袖子里拳头已攥得紧紧的:是啊,正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决定了要逃,决定了把胜利拱手送给金人,所以谁也没想过,如果好好的打一仗会如何。一万人对一万人,自己倚仗的是繁盛了数百年的陪都应天府,而金人倚仗的不过是几把破铜烂铁。为什么会输?只因为大穆的军人比金兵缺了一样东西——战心!
  赵平桢道:“你回去通知诸位军师,想好该怎么打,今晚我会召集你们商议对策。”
  秦小楼默立片刻,道:“殿下,你想清楚。一旦我们真的开始出击,就不一定能安全撤到临安去了。”
  赵平桢盯着他墨黑如漆的眼睛,忽而一哂,缓声道:“明栋,本王自忖是怕死之人,不过比起爱惜性命,我可比不过你。你都敢打,我为何不敢?”
  秦小楼迎着他的目光弯了弯眼睛,道:“那我这便去通知诸位将军、军师。”
  秦小楼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一个士兵奔到了赵平桢脚边:“报——殿下,皇帝有信。”
  赵平桢从士兵手里接过黄封纸,不紧不慢地拆开,见信纸上只有一句话——
  “尽早离城,保重性命。”
  赵平桢面无表情地将信纸揉成一团,想了想,又重新将纸展开、叠好,收进袖子里。
  到了这个时候,他突然觉得一切豁然明朗,从前许多想不明白的事都想明白了——定远侯为什么会投降;汴京为什么沦陷;一直遭受他们歧视的低劣民族为什么敢有恃无恐……
  他叹道:“皇兄啊……”
  在这一刻,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是夜,将军帐。
  赵平桢当着众人的面拿出了那封赵南柯的信,让在座众人一一传阅。看完了信,所有人表情不一,许多人猜赵平桢是要准备弃城逃走了,也有些人丈二摸不着头脑。
  赵平桢从最后一个人手里接回黄封纸,不紧不慢地将纸张一角凑到蜡烛上。信纸立时被引燃,火光窜起来,映出众人惊讶的表情。赵平桢盯着那簇火苗,直到火舌几乎舔到了手指他才松手。
  他站起身,用被灼红的手指叩了叩桌面,慷慨激昂道:“我是当今圣上一母同胞的兄弟,是圣命钦封的瑞王!我的性命虽不比在座诸位珍贵,但我既不走,你们就只得舍命陪君子!”
  一时间,除了秦小楼和章究外,所有人都面面相觑。
  赵平桢接着道:“你们都是读过兵书的人,古籍看的应当不少。我只问你们一句话,从炎黄二帝至今数千年,你们谁在古籍上见过比我们打的更憋屈的战争!有没有!”
  所有人都屏息不语。
  “你们现在脚下这片土地是什么地方?是应天府!是昔年太祖起家之处!我从小就听父皇说起应天府,听说这是一座固若金汤的城池,是南北交往的枢纽,是文化、贸易的中心。‘宫城周二里三百一十六步。门曰重熙、颁庆,殿曰归德。京城周回一十五里四十步。’我八岁的时候第一次来应天府,我绕着宫周走了一圈,那时候我腿还短,书上说的三百六十一步,我走了正正好好五百步。我也曾试过绕着京周走一圈,看看是不是一十五里,可是应天府实在太大了呵,我一天也未必能绕着他走完。你们走过吗?”
  在场许多人已垂下了眼,更有祖籍应天府的将领湿了眼眶。
  赵平桢柔声道:“应天府的醪糟喝过么?应天府的水激馍、五香糟鱼、虾子烧素吃过么?街上的投壶玩过么?吞火、投刀看过么?没有吃过、没有玩过,想试试吗!”
  出身应天府的裨将马班突然开始浑身颤抖,仔细一看,竟已双目赤红。
  赵平桢长长舒了口气,坐回椅子上道:“我的意思是,战!并且我相信,我们此仗必胜。如果诸位有意,我会请秦明栋为诸位分析此仗必胜的缘由。但我尊重诸位将军的意思,若你们对此不感兴趣,我给你们一次机会。现在,谁不愿意跟我打这场仗的就即刻离席,一个时辰后我会让士兵开西城的小门,你们可以即刻去临安投奔我皇兄。如果你们此刻不走,以后可就走不得了。”说罢,他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如他预料,在场并无一人站起来。
  赵平桢刻意不出声,直等到四分之一根红烛烧完后,他起身向众人作揖:“多谢诸位的支持。”
  所有人都大惊失色,慌忙跪了一地,快慢不一地示忠:“末将愿为瑞王殿下效力!”
  结束了这番虏获人心的客套,接着便要进入正题了。
  秦小楼先将方才对赵平桢分析的完颜昭和兀术的关系又分析给众人听了一遍,并有意夸张了完颜昭与兀术的不和。紧接着,他将双方的短长一一做了番分析。
  “众所周知,金兵擅骑射,一万兵马中有六千多是骑兵。但平原交战,骑兵胜于步兵;攻城之战,骑兵能发挥的功力却不如步兵。金人是蛮族,他们的攻城器械并不完备,我今日在城楼上观察了他们的投石器,那是我们的工匠做的——也就是说,那是金兵的战利品。他们自己的工兵根本不能做出好的攻城器械!”
  “兀术曾攻陷我两座城池,我打听过他的打法,那是两座小城,城墙不过两人高,兀术甚至没有动用什么攻城器械,直接命人在城墙下堆土,然后他们的骑兵从土堆上跃杀进城内,城内守兵不战自溃。但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我们守的是应天府,以他这种打法,除非我们主动弃城,不然他们连万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
  “兀术攻下城池后,直接命人屠城——注意,我们一共被金人攻克大大小小三十七座城,只有五座城池被屠城,其中有两座是兀术屠的。也就是说,完颜昭根本不赞成将领屠城,是兀术私自下的命令。从这一点上,又可看出兀术与完颜昭不和。试问,一个不服管教、没有谋略的将领,要如何用一万人攻占一个大国的陪都?”
  有人问道:“即便我们能打败这一万金兵,若金人援兵前来,又该如何是好。”
  秦小楼胸有成竹、掷地有声地说道:“不会有援兵!兀术只有这一万人!”
  此话一出,包括赵平桢在内,所有人都是一怔。
  “兀术打了我们二十多天,而完颜昭的人就在汴京附近,赶过来根本不需要几天。能拿下应天府是大功,所以兀术这么急着率兵赶过来,我派人观察过,他们这几天已在减灶,说明他连粮食都没带足就要来抢功。完颜昭是聪明人,他如此讨厌兀术,又怎会放任他来抢这大功?见他攻不下,为什么不派兵援助?就是因为他要让兀术吃点苦头!所以只要我们速度够快,兀术全军覆没完颜昭也不会派人来救!我甚至怀疑,兀术会来或许就是完颜昭撺掇的。”
  对于这番极其鼓舞人心的说辞,虽依旧有人半信半疑,但多数人已叹服,连章究都向秦小楼投去赞许的目光。
  秦小楼在那边沉着冷静地陈词,赵平桢则是若有所思地盯着他的侧影出神。有那么一瞬间,他突然又有一种惊艳感,就像他初见秦小楼时错觉中看见他身畔开出朵朵桃花——他已认识了秦小楼这么久,秦小楼身上每一处他都看过摸过,本已道是寻常,竟又惊如初见。
  21
  21、第二十一章 ...
  两天后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