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左手拥抱我 第35节
第30章 黄粱一梦(三)
当飞机外的云朵透出清晨第一抹阳光的时候,程夕瑗缓缓睁开了眼。
舱内的温度刚刚好,但她却蓦然有些失神。
“被关在里面为什么不跟我打个电话啊。”
那个时候,学校保卫处的大爷,一大早打开体育器材室的时候,就看到程夕瑗一个人靠着墙,歪着头睡着,直到听见声音,才揉揉眼睛醒过来。
他认识这个姑娘的,外头的红榜上总是有她的照片,顶好的乖学生。
清晨的光,似乎有些相似,程夕瑗想。
“昨天实在是有点晚,您已经下班回家了。”
“难得有时间跟家人相处。”
她揉揉自己已经僵硬的右肩膀,手臂发麻通电的感觉传遍全身,起身时,差点没有站稳。
“不想麻烦您。”
“哎怎么这样说呢。”
大爷身子已经有些伛偻,走过去把门敞开透气:“我来回一趟最多才两个小时,你得呆一晚上,这没睡好,今天上课也受影响,多划不来。”
“没关系的。”
她拍拍裤腿上的灰站起来,“中午睡会就好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程夕瑗特别害怕麻烦别人,凡事能自己扛住的,绝不开口请求帮忙。
毕业后,她在北京开始独居生活的第一年,那是栋很老旧的平房,平时上班通勤时间在四个小时左右,天还没亮就出门,否则会挤不上地铁,回来的时候,偏僻点的路上已经没有什么行人了,她独自一个人走在夜里,治好了以前怕黑的毛病。
走多了,也就习惯了。
结束一天躺在床上的时候,是短暂的喘息的时光,可几个小时后,又要面对新的生活。
当时住她对面的是一个染着黄头发的女人,化着时下流行的浓妆,喷着刺鼻的廉价香水,身材干瘦,但却有种别的味道。
风尘女人的魅力。
有时候她回来的比较早的时候,黄发女人会坐在楼梯上抽烟,见她上来,会垂眸睨自己一眼,象征性的打个招呼。
随后便眯着眼,享受一支烟的时光。
看起来陶醉极了。
程夕瑗淡淡收回视线,低着头,快速从她身边通过,目光不经意的落在女人门口摆放的一堆箱子盒子上。
好像总是有人给她送东西。
有人说,她职业不正经,也有人说,她曾是千金小姐,关于她的猜测很多,程夕瑗不知道哪个是真的,总之不是好相处的那一类。
两个人心知肚明,自己跟对方不是一类人,所以除了偶尔见面那寒暄以外,一直都没有什么别的交流。
真正有交集,已经是三个月后。
被主编无数次否定稿子,房东威胁她要涨房租,竞争对手私下做小动作,几乎生活中所有的不如意仿佛约定好了,就在那个时间一起来。
人是会累的。
在抬比自己还高的快递上楼时候,手出汗,东西直接摔得稀碎,还顺带着她滚下楼梯。
闭着眼往下滚的某一刻,她甚至想,不如死了得了。
人没了,就不会觉得累了。
为什么活得这么辛苦呢?
程夕瑗想,世界上那么多幸福的人,为什么不能多她一个呢?
积压已久的情绪一瞬间爆发。
程夕瑗从地上慢慢坐起来,目光涣散,手掌磨破的地方再疼,也比不过心里泛起的委屈。
她彻底阖上眼,突出其来毫无形象的大哭,头发零散,任由眼泪往下流,悲伤程度不亚于像是失去了无比珍贵的宝贝。
明明就只碎了个快递。
黄头发的女人是这个时候来的。
她穿着一件酒红色的吊带长裙,倚在栏杆出显露出曼丽腰肢,美人不需要衣着装饰,由骨子里发出来,站在上头,意味甚浓的看着她。
应该来了不止一会。
程夕瑗每每跟她对视,总觉得,那双眸子里总是眼波滟连,像是天生媚骨,勾人,却又冷静锋利,犀利的让人感觉无处可躲。
交汇的视线在空气中停顿着,程夕瑗被看得窘迫,率先移开眼,企图低头掩饰自己的狼狈。
“哭什么。”
她慵懒的坐下,也不在意自己的裙子会不会弄脏,翘着腿,露出笔直而又细长的小腿,有一搭没一搭的抖着。
“问你呢,哭什么啊。”
程夕瑗垂眼,被人看到崩溃的那一面并不是件光彩的事情,强撑着站起来,面无表情。
“没什么。”
“这破东西不要也罢。”
黄发女人轻佻的笑了笑,走下来,随意的踩了一脚便弃之如敝,又看着她,忽而喃喃道:“自己搬不累么?”
程夕瑗不解。
“一张这么漂亮的脸蛋不用真可惜。”
女人手想要碰她,程夕瑗皱了皱眉,躲开。
指尖停在空气里,就这么顿了下,女人随即又毫不在意的笑:“以后这种东西让别人帮你搬,别搞得这么狼狈。”
“我自己有手。”
听到这话,那人笑得更厉害:“大家都有手。”
“我能做当然自己做。”
程夕瑗不想继续跟她说下去,冷着眼就要走,可是刚迈开步子,就被女人猛得抓住了手腕。
看起来纤细的胳膊,力气却不小。
“小姑娘性子挺傲。”她莞尔。
“不过傲可不是个好东西。”
她说的对。
万物相生即相克,心理学里说,自卑的人都是很骄傲的人,当一个人过分表现骄傲的时候,其实是在极力粉饰自己的自卑,自卑的反义词并不是自信,而是骄傲。
怕麻烦别人,独自逞强,就是想极力证明,自己的最自卑的那一面。
自傲,觉得自己是在某方面有天资的,要做的话一定能做成功,但是自卑又叫她几乎是拼了命的努力,高中的时候是这样,工作以后依然是。
你知道蜗牛吗。
程夕瑗一直觉得自己很像蜗牛,当没有壳的时候,就是毫无攻击力的软体动物,弱小的谁都能欺负,可是当有了壳的时候,便促使它有了依靠,倚仗着保护壳,昂扬的出去,因为危险的时候,壳会保护自己。
她曾用一种冷漠不屑的态度对徐靳睿,何尝不是嫉妒,才装作反感。
但程夕瑗想自救。
所以她读很多书,看很多人,去很多地方,不过都是为了缓解自己的恐惧,别人说她性格好,其实不是,只是配合,一点点打磨着自己的棱角,这样会让自己更能够舒适。
“我吃什么都行,随便点吧。”
“她想要就让给她,我都没关系的。”
“不用麻烦你,我自己都可以做好的。”
这些年,程夕瑗以为自己‘病’情已经好转,但是在重新遇上徐靳睿的时候,好像又复发了。
“醒了?”
徐靳睿从洗手间回来以后,就看到程夕瑗望着窗外发呆。
她没理。
已经一路了,从营地里开始,程夕瑗就一直是这样,默不作声,男人知道她还在生气,淡淡移开视线。
陆成河当时听到徐靳睿的请求,第一反应是这人疯了。
“我上哪里给你弄机票去。”,陆成河骂道:“这是我说弄就能弄的吗?你他妈说明天就要走,现在才告诉我,是不是脑子有病?”
徐靳睿坐在椅子上,双手插在裤兜,目光散漫,倒是气定神闲。
“打算去多久。”
平复下来的陆成河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这小子就只会给他整些难题。
“把我前几年没休的年假一块补了。”
徐靳睿悠悠说:“这没有半年也有几个月。”
“想得美呢你。”
陆成河眼睛斜他,手比了个动作:“两个月,不能再多。”
“真不能再多?”
陆成河拿起桌上的东西作势要砸:“我他妈真想揍——”
到底是没下手,只是咬牙切齿,做了个假动作。
“算了算了。”,陆成河挥挥手:“刚好回去看看你爷爷,然后再把这一档子事情全部处理了,确实也好久没回国了,趁着这回多待会儿,不过你怎么这么着急,晚两天不行?”
徐靳睿说:“不是不行,只是她在这里,我就很不安,总觉得要失去她。”
说着低下头笑了笑。
“这不挺可笑的。”,徐靳睿忽而又抬头,眼眸里情绪未明,“救了那么多人,却护不住她。”
听后,陆成河没有说话,只是默默送他上车。
这些天里,程夕瑗跟大家伙也算是熟悉了,一听说小程记者要走,基本上都围过来,或多或少说几句话,反而是彭敏,往常话最多的人,头一回噤声,站在一旁看着。
当飞机外的云朵透出清晨第一抹阳光的时候,程夕瑗缓缓睁开了眼。
舱内的温度刚刚好,但她却蓦然有些失神。
“被关在里面为什么不跟我打个电话啊。”
那个时候,学校保卫处的大爷,一大早打开体育器材室的时候,就看到程夕瑗一个人靠着墙,歪着头睡着,直到听见声音,才揉揉眼睛醒过来。
他认识这个姑娘的,外头的红榜上总是有她的照片,顶好的乖学生。
清晨的光,似乎有些相似,程夕瑗想。
“昨天实在是有点晚,您已经下班回家了。”
“难得有时间跟家人相处。”
她揉揉自己已经僵硬的右肩膀,手臂发麻通电的感觉传遍全身,起身时,差点没有站稳。
“不想麻烦您。”
“哎怎么这样说呢。”
大爷身子已经有些伛偻,走过去把门敞开透气:“我来回一趟最多才两个小时,你得呆一晚上,这没睡好,今天上课也受影响,多划不来。”
“没关系的。”
她拍拍裤腿上的灰站起来,“中午睡会就好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程夕瑗特别害怕麻烦别人,凡事能自己扛住的,绝不开口请求帮忙。
毕业后,她在北京开始独居生活的第一年,那是栋很老旧的平房,平时上班通勤时间在四个小时左右,天还没亮就出门,否则会挤不上地铁,回来的时候,偏僻点的路上已经没有什么行人了,她独自一个人走在夜里,治好了以前怕黑的毛病。
走多了,也就习惯了。
结束一天躺在床上的时候,是短暂的喘息的时光,可几个小时后,又要面对新的生活。
当时住她对面的是一个染着黄头发的女人,化着时下流行的浓妆,喷着刺鼻的廉价香水,身材干瘦,但却有种别的味道。
风尘女人的魅力。
有时候她回来的比较早的时候,黄发女人会坐在楼梯上抽烟,见她上来,会垂眸睨自己一眼,象征性的打个招呼。
随后便眯着眼,享受一支烟的时光。
看起来陶醉极了。
程夕瑗淡淡收回视线,低着头,快速从她身边通过,目光不经意的落在女人门口摆放的一堆箱子盒子上。
好像总是有人给她送东西。
有人说,她职业不正经,也有人说,她曾是千金小姐,关于她的猜测很多,程夕瑗不知道哪个是真的,总之不是好相处的那一类。
两个人心知肚明,自己跟对方不是一类人,所以除了偶尔见面那寒暄以外,一直都没有什么别的交流。
真正有交集,已经是三个月后。
被主编无数次否定稿子,房东威胁她要涨房租,竞争对手私下做小动作,几乎生活中所有的不如意仿佛约定好了,就在那个时间一起来。
人是会累的。
在抬比自己还高的快递上楼时候,手出汗,东西直接摔得稀碎,还顺带着她滚下楼梯。
闭着眼往下滚的某一刻,她甚至想,不如死了得了。
人没了,就不会觉得累了。
为什么活得这么辛苦呢?
程夕瑗想,世界上那么多幸福的人,为什么不能多她一个呢?
积压已久的情绪一瞬间爆发。
程夕瑗从地上慢慢坐起来,目光涣散,手掌磨破的地方再疼,也比不过心里泛起的委屈。
她彻底阖上眼,突出其来毫无形象的大哭,头发零散,任由眼泪往下流,悲伤程度不亚于像是失去了无比珍贵的宝贝。
明明就只碎了个快递。
黄头发的女人是这个时候来的。
她穿着一件酒红色的吊带长裙,倚在栏杆出显露出曼丽腰肢,美人不需要衣着装饰,由骨子里发出来,站在上头,意味甚浓的看着她。
应该来了不止一会。
程夕瑗每每跟她对视,总觉得,那双眸子里总是眼波滟连,像是天生媚骨,勾人,却又冷静锋利,犀利的让人感觉无处可躲。
交汇的视线在空气中停顿着,程夕瑗被看得窘迫,率先移开眼,企图低头掩饰自己的狼狈。
“哭什么。”
她慵懒的坐下,也不在意自己的裙子会不会弄脏,翘着腿,露出笔直而又细长的小腿,有一搭没一搭的抖着。
“问你呢,哭什么啊。”
程夕瑗垂眼,被人看到崩溃的那一面并不是件光彩的事情,强撑着站起来,面无表情。
“没什么。”
“这破东西不要也罢。”
黄发女人轻佻的笑了笑,走下来,随意的踩了一脚便弃之如敝,又看着她,忽而喃喃道:“自己搬不累么?”
程夕瑗不解。
“一张这么漂亮的脸蛋不用真可惜。”
女人手想要碰她,程夕瑗皱了皱眉,躲开。
指尖停在空气里,就这么顿了下,女人随即又毫不在意的笑:“以后这种东西让别人帮你搬,别搞得这么狼狈。”
“我自己有手。”
听到这话,那人笑得更厉害:“大家都有手。”
“我能做当然自己做。”
程夕瑗不想继续跟她说下去,冷着眼就要走,可是刚迈开步子,就被女人猛得抓住了手腕。
看起来纤细的胳膊,力气却不小。
“小姑娘性子挺傲。”她莞尔。
“不过傲可不是个好东西。”
她说的对。
万物相生即相克,心理学里说,自卑的人都是很骄傲的人,当一个人过分表现骄傲的时候,其实是在极力粉饰自己的自卑,自卑的反义词并不是自信,而是骄傲。
怕麻烦别人,独自逞强,就是想极力证明,自己的最自卑的那一面。
自傲,觉得自己是在某方面有天资的,要做的话一定能做成功,但是自卑又叫她几乎是拼了命的努力,高中的时候是这样,工作以后依然是。
你知道蜗牛吗。
程夕瑗一直觉得自己很像蜗牛,当没有壳的时候,就是毫无攻击力的软体动物,弱小的谁都能欺负,可是当有了壳的时候,便促使它有了依靠,倚仗着保护壳,昂扬的出去,因为危险的时候,壳会保护自己。
她曾用一种冷漠不屑的态度对徐靳睿,何尝不是嫉妒,才装作反感。
但程夕瑗想自救。
所以她读很多书,看很多人,去很多地方,不过都是为了缓解自己的恐惧,别人说她性格好,其实不是,只是配合,一点点打磨着自己的棱角,这样会让自己更能够舒适。
“我吃什么都行,随便点吧。”
“她想要就让给她,我都没关系的。”
“不用麻烦你,我自己都可以做好的。”
这些年,程夕瑗以为自己‘病’情已经好转,但是在重新遇上徐靳睿的时候,好像又复发了。
“醒了?”
徐靳睿从洗手间回来以后,就看到程夕瑗望着窗外发呆。
她没理。
已经一路了,从营地里开始,程夕瑗就一直是这样,默不作声,男人知道她还在生气,淡淡移开视线。
陆成河当时听到徐靳睿的请求,第一反应是这人疯了。
“我上哪里给你弄机票去。”,陆成河骂道:“这是我说弄就能弄的吗?你他妈说明天就要走,现在才告诉我,是不是脑子有病?”
徐靳睿坐在椅子上,双手插在裤兜,目光散漫,倒是气定神闲。
“打算去多久。”
平复下来的陆成河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这小子就只会给他整些难题。
“把我前几年没休的年假一块补了。”
徐靳睿悠悠说:“这没有半年也有几个月。”
“想得美呢你。”
陆成河眼睛斜他,手比了个动作:“两个月,不能再多。”
“真不能再多?”
陆成河拿起桌上的东西作势要砸:“我他妈真想揍——”
到底是没下手,只是咬牙切齿,做了个假动作。
“算了算了。”,陆成河挥挥手:“刚好回去看看你爷爷,然后再把这一档子事情全部处理了,确实也好久没回国了,趁着这回多待会儿,不过你怎么这么着急,晚两天不行?”
徐靳睿说:“不是不行,只是她在这里,我就很不安,总觉得要失去她。”
说着低下头笑了笑。
“这不挺可笑的。”,徐靳睿忽而又抬头,眼眸里情绪未明,“救了那么多人,却护不住她。”
听后,陆成河没有说话,只是默默送他上车。
这些天里,程夕瑗跟大家伙也算是熟悉了,一听说小程记者要走,基本上都围过来,或多或少说几句话,反而是彭敏,往常话最多的人,头一回噤声,站在一旁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