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一把刀[种田]_分卷阅读_94
“我懂!我懂,我真的懂。”温迪假惺惺地安慰他心里还是笑得要死。
“嗷?”唯一幸福的只有无知的阿黄,它的快乐只有餐桌上近在咫尺的香气。
温迪扔给它一个饭团,火腿不多,主馅料是梅子,阿黄嫌弃地吐掉雕梅和梅子酱,舔干净雕梅表面的糖,吃光了米饭和火腿丝。温迪看它喜欢,从手风琴土豆里拆出几片火腿扔给它吃,阿黄全部用嘴接住,吃干净了还舔嘴,意犹未尽。
“没有了。”温迪摊手,“再吃你就要胖了。”
“胖了也好……”黑毛阴森森地说,“拿它炖汤。”
“你舍不得的呀。”温迪笑眯眯地捅刀子。
“……”
“吃饭。”
“哦。”黑毛真的要被欺负哭了。
饭后,温迪提出要去野猪林,被黑毛否决。
他的理由很简单,月圆那天的野猪太凶猛了,攻击性超强又从野猪林里跑出来,如果他们找不到羊,难道要被它追一辈子?
温迪也有反驳意见,“也许那只野猪只是因为受到了月圆的影响才会变异。”
她的意见也有论据支持,如果所有野猪都肆无忌惮,为什么那天只有一只野猪在外面?
要是它们不再受困于野猪林,早就应该下山觅食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不希望你冒险。”黑毛打出感情牌。
温迪吃了一颗雕梅,朗声道:“那不如这样吧。”
她的意见是,提前在野猪林外面布置陷阱,随后进入野猪林试探,如果它追出野猪林,就引去陷阱。毕竟草原那么大,羊群飘忽不定,如果只指望由羊群来救命,这样薄弱的安全保障不足以让黑毛安心。
黑毛想了想,接受她的建议。
于是两人立刻行动,上山去挖陷阱,到了傍晚,挖了六七个深坑,表面做好伪装。
下次来野猪林,就可以用上。
第117章 第117日
收获藕粉的最后一步叫沥烤。
温迪将经过漂洗,沉淀后的藕粉从石臼里捞出,转移到硬木木盆里。再取一块干净的布料,装上草木灰,将它放入藕粉中吸干水分。这是其中一种比较快的办法,手法利落追求速度的方式,适合温迪用。一般的做法是将湿润的藕粉装进布袋里,用绳吊起半日,因此这个程序通常被称作“沥”。
不过温迪选的是用草木灰来吸水,这样更快,更主动。
将水分“沥干”后,温迪取出藕粉,将它掰成一个个粉团,铺在木板上,端去晒场。
这一步,需要晒足一小时。
温迪就孤身回来,做了早饭,吃完再带着刀返回晒场,用刀将粉团削成薄片后,将它带回山洞,在院子里烧石碗,用空石碗慢慢将切片的粉团烤干,等它烤足火候,拿出来一捏就成了藕粉。她将所有粉团全部烤好,抓了一捧放在碗里,剩下的全部装入木箱,送回储藏室。
回到火灶前,温迪将石碗洗净,重新烧水。
在烧水时,温迪去拿食材,百香果、莲子、野果、苹果和雕梅,想了想又拿了两块蔗糖。
莲子是所有食材中拿得最多的,全部剥开,去皮,去莲心,取对半的莲子放入碗中;随后切苹果,削皮,去核,将果肉剁成指甲盖四分之一大的小粒;野果不用削皮,但也要去核,剁得比苹果粒更细更碎;雕梅本身就已经去核,只需要切小粒即可;百香果对半切开,将果肉用勺子挖出来,擓在碗中。
温迪处理了一大堆水果,面前的案板隐隐约约散发出果香。
阿黄扒着木餐椅努力要站起来,一脸渴望地盯着温迪。
“这个你不爱吃。”
“嗷~”阿黄无法交流,并不能接收温迪的解释。
温迪很快放弃鸡同鸭讲的对话,直接从餐桌的案板上拿起一颗雕梅,晃给它看。
阿黄立刻认出这是昨天见过的食物。
是酸的!
它立马没了兴趣,掉头就走了,温迪叫都叫不回来。
“这都学会挑食了。”温迪摇摇头,继续手上的工作,在装藕粉的碗里加少量的水,用筷子调匀,等石碗里的水沸腾后,就将调匀的藕粉水缓缓倒入,一边倒一边用筷子搅拌,使它保持流动的状态。倒完藕粉,继续搅拌,保持火灶里的火势。煮一段时间后,石碗中的液体逐渐变得浓稠,但它仍然是半透明的。
等到这些液体浓稠到能够用筷子挑起不断时,就可以去掉火灶里一些木头,先舀一半到碗里,加莲子,野果碎和苹果碎,雕梅碎,再用筷子疯狂搅拌,将食材完全拌入黏糊糊的藕粉水里,最后加压碎的蔗糖和百香果,再次搅拌后即可食用。趁热吃最美味,甜甜的,像是稀释的果冻。温迪自己先尝了尝,挺喜欢,但总觉得还差了什么……
她绞尽脑汁想了半天,终于从脑海深处挖出了缺少的材料名字。
是花生!
剥壳去皮后,压碎的花生!
温迪立马跳起来冲进储藏室,拿出花生直接剥壳去皮,她很小心,剥花生时没让它沾到外壳的土。这是为了避免洗花生的程序,做藕粉需要的就是干花生,洗过的花生很难还原到干燥的状态,除非她用卫生纸擦——但显然她没有。最后将去皮的白胖花生碾碎,加入藕粉中,再咀嚼的时候果然多了一种有嚼劲的口感,每次吃下去时又甜又复杂,各种食材的味道和口感都不一样,一起吃进嘴里,舌头和牙齿都能品味出不同的享受。
她实在太喜欢,自己吃完了才将剩下的藕粉做好,端到树林去请黑毛吃第一手美味。
“怎么样?”她兴奋地问黑毛,“这个口味不错吧?”
黑毛默默吃着,偶尔点头。
他并非甜食控,但藕粉却不能简单地称为一种甜食,它很甜,却不腻。当然有的人可能会觉得腻,那通常是做藕粉的人选材错误,或者干脆是手艺不精。也有极少数的人是真的厌恶甜食,好在黑毛并不至于这样。
“这个就是午餐。”温迪说。
“啊?”黑毛突然就觉得食不下咽了,“这是午餐?没有其他吃的了?”
“这还不够,我早饭做了不少呢,你不是全吃光了?”
“可是这是甜的呀?”
“甜的怎么了?它能饱肚子呀?你别想着反驳我,你先想想看你现在还饿不饿。”
听温迪说了这,黑毛愣了一下,然后仔细体会了一下。
还真不饿了。
他低头看着碗里的藕粉,这还剩点,可他已经快饱了……
“它怎么比米饭还容易吃饱?”黑毛好奇地问。
“错觉而已,它是能填饱肚子,也不至于那么神奇,它的基味是甜的吗,你是吃腻了。”温迪给黑毛解释了一下这里头的科学道理,催着他把剩下的藕粉咽下去,收回空碗,“你接着砍树吧,午饭我已经给你送到了,你也已经吃了,所以中午不用再专程回家,你等晚上再回来。”
“哦。”黑毛答应。
“对了。”温迪刚要走,想起一件事,又转身朝他笑笑,“晚饭有新菜哦!”
“是什么新菜?”黑毛追问。
但温迪已经头也不回地跑了,好像故意要留个悬念。
太坏了!
……
温迪跑回家,进院子放下空碗又跑出去,目标晒场。
她今天要将紫菜收回来。
到了晒场,温迪将所有按压成饼的紫菜拆出来检查,果然都已经晒得非常干燥,这在于它们本身就是一条条的,虽然被按压得很紧密但中间仍然有空隙能够让空气和阳光来回通过,所以比其他食材晒干得更容易更快。她将所有干紫菜都抽样检查过一遍后,带上旁边晒干的萝卜条,全部运送回家,然后,转移到硬木木盆里,木盆够大,能够放下所有干紫菜,上头压一块木板再压一块石头,就跟装进箱子是一个效果了。
温迪掰了一块干紫菜,带出储藏室,拿到院子里处理。
她将这块干紫菜撕碎,加入少许的花生油,再撒一点点盐,用手搅拌均匀,接着拿来两块比较小的长方形木板,取一团紫菜放在其中一块木板上,先用手捏紧,揉圆,再按扁,用竹筒滚动碾压成一个长方形,比木板还小一点,接着将另一块木板盖上,用力按住,将紫菜压实。揭开木板,这就是一张长方形的海苔模。
温迪用同样的办法做了好几张海苔模,然后取一块扁平的石板,架在火上烧,烧热后将海苔放下,隔着滚烫的石板将海苔慢慢炙烤成型,随着温度升高,干紫菜逐渐收缩,也慢慢释放出焦香的气味,等到它变得十分干脆,就算做好了。接着再继续保持着石板的温度,做下一片,直到将所有海苔烤好。
烤熟的海苔放在木盘里,等它自然冷却,海苔不会变得冰冷,也不需要趁热吃。
温迪开始煮饭,然后,片火腿,将火腿薄片切十字,每一片改为四小片。再拿出晒干的萝卜条,私藏的辣椒酱和梅子酱做准备。先调酱汁,梅子汁兑蚝油,蚝油还是冷的,取一小勺铺在碗底,然后榨干梅子,将梅子汁从上方淋下去,泡着这团蚝油。
然后她开始做刺身,抓一条新鲜鱼去除内脏鱼皮鱼骨,将鱼片斜切后迅速装盘,收进冰库。做完刺身,温迪就取芦苇织苇席,不过是缩小版那种,四只手掌就能覆盖,是用来做卷寿司的工具。
这时米饭熟了,温迪揭了箱盖开始做,首先在小苇席上铺一张海苔,然后挖一块米饭铺上去,用勺子按压,像做海苔时的前奏程序,将米饭压扁引导成和海苔一致的大小,接着挖一小勺辣椒酱和梅子酱,分别抹在“饭饼”上。然后横铺火腿和晒干的萝卜条,由于萝卜条比较长,还得先切两刀,将一条萝卜改成三小条。铺好火腿片和萝卜条后,就抓起一头开始卷,将海苔卷成一条的形状,用苇席包住它,用力握紧,利用米饭的天然黏性,将卷寿司黏合。
这样,一条握寿司就完成了。
这是最基础的做法,特别简单,温迪也挺对不起它,食材更简单,馅料只有萝卜条和火腿。
锅里还剩了半碗米饭,温迪再炒了一份猪肝。
反正各种吃法,怎么爽怎么吃。等黑毛回到家,温迪再将刺身从冰库里端出来,和卷寿司摆在一起,卷寿司已经用刀切好,蘸料放在装寿司的盘子里。猪肝放在餐桌另一边,旁边是刚从锅里端出来的饭,还是热的。
“吃吧!”温迪捻出几块猪肝,拌了点饭放进狗食盆里,端给阿黄。
“嗷!”它果然喜欢吃,无比兴奋地吃完了。
“它吃不吃这个?”黑毛问温迪,边问边弯腰给阿黄递出一片刺身。
阿黄高高兴兴吃了。
看它很给面子,黑毛又笑眯眯多喂了几片,喂着喂着上头了,顺手拿了一块寿司。
“喂!这个不行……”温迪发现制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嗷!”阿黄从黑毛这吃习惯了,黑毛递给它它就整个咬下去,没咬几口就吃到了辣椒酱。
阿黄惨叫一声,躲开黑毛的手跑了。
温迪面无表情地通知黑毛:“我看它该讨厌你了。”
黑毛:???
第118章 第118日
“阿黄……”黑毛蹲下来跟撅着屁股挖地玩的幼犬问早安。
“嗷嗷!”阿黄一溜烟地逃了,和他拉开距离后才用小短腿转过身,朝着黑毛嗷嗷叫。
是愤怒的嗷嗷叫。
反正黑毛一叫它或是想抱它,阿黄就躲,坚决不让他碰。
黑毛很失落,他好不容易接受这只幼犬然后迅速喜欢它,结果一失足成千古恨,错喂辣椒酱让阿黄讨厌死他了。可是没办法,他们又不能交流,阿黄是狗不是人,它不能理解黑毛不知道寿司里头包了辣椒酱,它觉得自己吃的东西都是黑毛喂的,黑毛喂的是什么黑毛自己一定知道。所以,它吃到辣椒,痛得要死,他肯定也知道。
“你别担心了,它是被你吓到但应该不会记仇太久,过几天就忘记了。”温迪安慰他。
“嗷?”唯一幸福的只有无知的阿黄,它的快乐只有餐桌上近在咫尺的香气。
温迪扔给它一个饭团,火腿不多,主馅料是梅子,阿黄嫌弃地吐掉雕梅和梅子酱,舔干净雕梅表面的糖,吃光了米饭和火腿丝。温迪看它喜欢,从手风琴土豆里拆出几片火腿扔给它吃,阿黄全部用嘴接住,吃干净了还舔嘴,意犹未尽。
“没有了。”温迪摊手,“再吃你就要胖了。”
“胖了也好……”黑毛阴森森地说,“拿它炖汤。”
“你舍不得的呀。”温迪笑眯眯地捅刀子。
“……”
“吃饭。”
“哦。”黑毛真的要被欺负哭了。
饭后,温迪提出要去野猪林,被黑毛否决。
他的理由很简单,月圆那天的野猪太凶猛了,攻击性超强又从野猪林里跑出来,如果他们找不到羊,难道要被它追一辈子?
温迪也有反驳意见,“也许那只野猪只是因为受到了月圆的影响才会变异。”
她的意见也有论据支持,如果所有野猪都肆无忌惮,为什么那天只有一只野猪在外面?
要是它们不再受困于野猪林,早就应该下山觅食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不希望你冒险。”黑毛打出感情牌。
温迪吃了一颗雕梅,朗声道:“那不如这样吧。”
她的意见是,提前在野猪林外面布置陷阱,随后进入野猪林试探,如果它追出野猪林,就引去陷阱。毕竟草原那么大,羊群飘忽不定,如果只指望由羊群来救命,这样薄弱的安全保障不足以让黑毛安心。
黑毛想了想,接受她的建议。
于是两人立刻行动,上山去挖陷阱,到了傍晚,挖了六七个深坑,表面做好伪装。
下次来野猪林,就可以用上。
第117章 第117日
收获藕粉的最后一步叫沥烤。
温迪将经过漂洗,沉淀后的藕粉从石臼里捞出,转移到硬木木盆里。再取一块干净的布料,装上草木灰,将它放入藕粉中吸干水分。这是其中一种比较快的办法,手法利落追求速度的方式,适合温迪用。一般的做法是将湿润的藕粉装进布袋里,用绳吊起半日,因此这个程序通常被称作“沥”。
不过温迪选的是用草木灰来吸水,这样更快,更主动。
将水分“沥干”后,温迪取出藕粉,将它掰成一个个粉团,铺在木板上,端去晒场。
这一步,需要晒足一小时。
温迪就孤身回来,做了早饭,吃完再带着刀返回晒场,用刀将粉团削成薄片后,将它带回山洞,在院子里烧石碗,用空石碗慢慢将切片的粉团烤干,等它烤足火候,拿出来一捏就成了藕粉。她将所有粉团全部烤好,抓了一捧放在碗里,剩下的全部装入木箱,送回储藏室。
回到火灶前,温迪将石碗洗净,重新烧水。
在烧水时,温迪去拿食材,百香果、莲子、野果、苹果和雕梅,想了想又拿了两块蔗糖。
莲子是所有食材中拿得最多的,全部剥开,去皮,去莲心,取对半的莲子放入碗中;随后切苹果,削皮,去核,将果肉剁成指甲盖四分之一大的小粒;野果不用削皮,但也要去核,剁得比苹果粒更细更碎;雕梅本身就已经去核,只需要切小粒即可;百香果对半切开,将果肉用勺子挖出来,擓在碗中。
温迪处理了一大堆水果,面前的案板隐隐约约散发出果香。
阿黄扒着木餐椅努力要站起来,一脸渴望地盯着温迪。
“这个你不爱吃。”
“嗷~”阿黄无法交流,并不能接收温迪的解释。
温迪很快放弃鸡同鸭讲的对话,直接从餐桌的案板上拿起一颗雕梅,晃给它看。
阿黄立刻认出这是昨天见过的食物。
是酸的!
它立马没了兴趣,掉头就走了,温迪叫都叫不回来。
“这都学会挑食了。”温迪摇摇头,继续手上的工作,在装藕粉的碗里加少量的水,用筷子调匀,等石碗里的水沸腾后,就将调匀的藕粉水缓缓倒入,一边倒一边用筷子搅拌,使它保持流动的状态。倒完藕粉,继续搅拌,保持火灶里的火势。煮一段时间后,石碗中的液体逐渐变得浓稠,但它仍然是半透明的。
等到这些液体浓稠到能够用筷子挑起不断时,就可以去掉火灶里一些木头,先舀一半到碗里,加莲子,野果碎和苹果碎,雕梅碎,再用筷子疯狂搅拌,将食材完全拌入黏糊糊的藕粉水里,最后加压碎的蔗糖和百香果,再次搅拌后即可食用。趁热吃最美味,甜甜的,像是稀释的果冻。温迪自己先尝了尝,挺喜欢,但总觉得还差了什么……
她绞尽脑汁想了半天,终于从脑海深处挖出了缺少的材料名字。
是花生!
剥壳去皮后,压碎的花生!
温迪立马跳起来冲进储藏室,拿出花生直接剥壳去皮,她很小心,剥花生时没让它沾到外壳的土。这是为了避免洗花生的程序,做藕粉需要的就是干花生,洗过的花生很难还原到干燥的状态,除非她用卫生纸擦——但显然她没有。最后将去皮的白胖花生碾碎,加入藕粉中,再咀嚼的时候果然多了一种有嚼劲的口感,每次吃下去时又甜又复杂,各种食材的味道和口感都不一样,一起吃进嘴里,舌头和牙齿都能品味出不同的享受。
她实在太喜欢,自己吃完了才将剩下的藕粉做好,端到树林去请黑毛吃第一手美味。
“怎么样?”她兴奋地问黑毛,“这个口味不错吧?”
黑毛默默吃着,偶尔点头。
他并非甜食控,但藕粉却不能简单地称为一种甜食,它很甜,却不腻。当然有的人可能会觉得腻,那通常是做藕粉的人选材错误,或者干脆是手艺不精。也有极少数的人是真的厌恶甜食,好在黑毛并不至于这样。
“这个就是午餐。”温迪说。
“啊?”黑毛突然就觉得食不下咽了,“这是午餐?没有其他吃的了?”
“这还不够,我早饭做了不少呢,你不是全吃光了?”
“可是这是甜的呀?”
“甜的怎么了?它能饱肚子呀?你别想着反驳我,你先想想看你现在还饿不饿。”
听温迪说了这,黑毛愣了一下,然后仔细体会了一下。
还真不饿了。
他低头看着碗里的藕粉,这还剩点,可他已经快饱了……
“它怎么比米饭还容易吃饱?”黑毛好奇地问。
“错觉而已,它是能填饱肚子,也不至于那么神奇,它的基味是甜的吗,你是吃腻了。”温迪给黑毛解释了一下这里头的科学道理,催着他把剩下的藕粉咽下去,收回空碗,“你接着砍树吧,午饭我已经给你送到了,你也已经吃了,所以中午不用再专程回家,你等晚上再回来。”
“哦。”黑毛答应。
“对了。”温迪刚要走,想起一件事,又转身朝他笑笑,“晚饭有新菜哦!”
“是什么新菜?”黑毛追问。
但温迪已经头也不回地跑了,好像故意要留个悬念。
太坏了!
……
温迪跑回家,进院子放下空碗又跑出去,目标晒场。
她今天要将紫菜收回来。
到了晒场,温迪将所有按压成饼的紫菜拆出来检查,果然都已经晒得非常干燥,这在于它们本身就是一条条的,虽然被按压得很紧密但中间仍然有空隙能够让空气和阳光来回通过,所以比其他食材晒干得更容易更快。她将所有干紫菜都抽样检查过一遍后,带上旁边晒干的萝卜条,全部运送回家,然后,转移到硬木木盆里,木盆够大,能够放下所有干紫菜,上头压一块木板再压一块石头,就跟装进箱子是一个效果了。
温迪掰了一块干紫菜,带出储藏室,拿到院子里处理。
她将这块干紫菜撕碎,加入少许的花生油,再撒一点点盐,用手搅拌均匀,接着拿来两块比较小的长方形木板,取一团紫菜放在其中一块木板上,先用手捏紧,揉圆,再按扁,用竹筒滚动碾压成一个长方形,比木板还小一点,接着将另一块木板盖上,用力按住,将紫菜压实。揭开木板,这就是一张长方形的海苔模。
温迪用同样的办法做了好几张海苔模,然后取一块扁平的石板,架在火上烧,烧热后将海苔放下,隔着滚烫的石板将海苔慢慢炙烤成型,随着温度升高,干紫菜逐渐收缩,也慢慢释放出焦香的气味,等到它变得十分干脆,就算做好了。接着再继续保持着石板的温度,做下一片,直到将所有海苔烤好。
烤熟的海苔放在木盘里,等它自然冷却,海苔不会变得冰冷,也不需要趁热吃。
温迪开始煮饭,然后,片火腿,将火腿薄片切十字,每一片改为四小片。再拿出晒干的萝卜条,私藏的辣椒酱和梅子酱做准备。先调酱汁,梅子汁兑蚝油,蚝油还是冷的,取一小勺铺在碗底,然后榨干梅子,将梅子汁从上方淋下去,泡着这团蚝油。
然后她开始做刺身,抓一条新鲜鱼去除内脏鱼皮鱼骨,将鱼片斜切后迅速装盘,收进冰库。做完刺身,温迪就取芦苇织苇席,不过是缩小版那种,四只手掌就能覆盖,是用来做卷寿司的工具。
这时米饭熟了,温迪揭了箱盖开始做,首先在小苇席上铺一张海苔,然后挖一块米饭铺上去,用勺子按压,像做海苔时的前奏程序,将米饭压扁引导成和海苔一致的大小,接着挖一小勺辣椒酱和梅子酱,分别抹在“饭饼”上。然后横铺火腿和晒干的萝卜条,由于萝卜条比较长,还得先切两刀,将一条萝卜改成三小条。铺好火腿片和萝卜条后,就抓起一头开始卷,将海苔卷成一条的形状,用苇席包住它,用力握紧,利用米饭的天然黏性,将卷寿司黏合。
这样,一条握寿司就完成了。
这是最基础的做法,特别简单,温迪也挺对不起它,食材更简单,馅料只有萝卜条和火腿。
锅里还剩了半碗米饭,温迪再炒了一份猪肝。
反正各种吃法,怎么爽怎么吃。等黑毛回到家,温迪再将刺身从冰库里端出来,和卷寿司摆在一起,卷寿司已经用刀切好,蘸料放在装寿司的盘子里。猪肝放在餐桌另一边,旁边是刚从锅里端出来的饭,还是热的。
“吃吧!”温迪捻出几块猪肝,拌了点饭放进狗食盆里,端给阿黄。
“嗷!”它果然喜欢吃,无比兴奋地吃完了。
“它吃不吃这个?”黑毛问温迪,边问边弯腰给阿黄递出一片刺身。
阿黄高高兴兴吃了。
看它很给面子,黑毛又笑眯眯多喂了几片,喂着喂着上头了,顺手拿了一块寿司。
“喂!这个不行……”温迪发现制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嗷!”阿黄从黑毛这吃习惯了,黑毛递给它它就整个咬下去,没咬几口就吃到了辣椒酱。
阿黄惨叫一声,躲开黑毛的手跑了。
温迪面无表情地通知黑毛:“我看它该讨厌你了。”
黑毛:???
第118章 第118日
“阿黄……”黑毛蹲下来跟撅着屁股挖地玩的幼犬问早安。
“嗷嗷!”阿黄一溜烟地逃了,和他拉开距离后才用小短腿转过身,朝着黑毛嗷嗷叫。
是愤怒的嗷嗷叫。
反正黑毛一叫它或是想抱它,阿黄就躲,坚决不让他碰。
黑毛很失落,他好不容易接受这只幼犬然后迅速喜欢它,结果一失足成千古恨,错喂辣椒酱让阿黄讨厌死他了。可是没办法,他们又不能交流,阿黄是狗不是人,它不能理解黑毛不知道寿司里头包了辣椒酱,它觉得自己吃的东西都是黑毛喂的,黑毛喂的是什么黑毛自己一定知道。所以,它吃到辣椒,痛得要死,他肯定也知道。
“你别担心了,它是被你吓到但应该不会记仇太久,过几天就忘记了。”温迪安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