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之极品爸妈_分卷阅读_131
“我随意。”凌军挥了挥手,网上的小道消息都传得满天飞了,他想不知道都不行。
他现在看到洪顺就头痛, 哪里还有心思喝茶, 当初妹妹刘艳遭到贩毒团伙的报复,只差那么一点,他们赶到时,枪声却已响起, 为了救瑾儿,妹妹没能避开那致命的一枪。
最后, 人没送到医院, 就咽了气。
那一切如噩梦般, 却活生生地发生在他们的眼前。
生离死别的, 最是断人肠。
无论于他, 还是于洪顺,都是一个沉痛而无可挽回的打击。
当时,伤心难过之下, 他并未察觉到洪顺的异样,直到一年半载后,他才发现洪顺因为妹妹的死大受刺激,此后,整个人也性情大变。
凌军一直认为,感情这东西,是最经不住时光流逝的。
谁知,一晃二十余年过去了,连埋于地下的棺木,都足以腐化了,洪顺却没能从妹妹去世的悲痛中走出来,一直都不接受妹妹的死,跟个疯子似的,随着时间推移,反而愈加执着地认为,妹妹没有死,而是活在了某个时空中。
等着他去寻找。
二十年如一日,除了照顾女儿瑾儿,除了赚钱大手笔投资各种时空研究机构,一天天琢磨着如何让时光回溯,穿越时空去找人,就再没有别的个人生活了,整个人活得跟苦行僧似的。
他每每看得心惊肉跳,也曾苦口婆心劝说过,明明那么聪明的一个人,怎么就想不明白,斯人已逝生者前行这么简单的道理。
又抑或是,洪顺不是想不明白,只是不愿意。
他曾见过洪顺悲痛欲绝差点崩溃的样子,最后,被妹妹给拉了回来,然而,他却不知道,妹妹临死前,那时到底和洪顺说了什么,让洪顺深信,她没有死,而是活在另一个世界里,这成了洪顺当初的救命稻草,如今的执念。
若没了这个执念,他不敢想像,洪顺会怎样?
以前还有女儿瑾儿牵绊住他,眼下,瑾儿一出嫁,果然,凌军就听到了他公司变动的消息,无论是作为朋友的关系,还是身为大舅子和妹夫的关系,他都不能不关心,所以,他这次来参加瑾儿的婚礼,额外多请了几天假。
“瑾儿已经出嫁了,你该考虑一下自己的生活了。”
“我的生活,挺好的呀。”洪顺头也没抬地专注于手上的茶艺。
凌军见了,又忍不住暗暗叹了口气,这些年,洪顺泡茶的手艺,倒是越发地娴熟了,但就没见他喝过一口茶水,听瑾儿说,除了白开水,他从不碰其他的饮料,“行,你说挺好就挺好的,那我问你,你公司也不管了,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
“去寻仙。”
“什么?”
凌军以为自己听差了,错愕地睁圆了眼瞪着对方,其实这些年里,已经很少有事情能让他如此吃惊了,不会是他想的那个吧,一颗心顿时吊到了嗓子眼里,“不是,你不会是想不开吧?”
洪顺听到凌军发颤的声音,愣了下,然后明白过来,终于舍得抬头瞥了对方一眼,“你想什么呢,我自然要活着,阿艳在这个世界活得这么短,我答应过她要活得长一点,帮她多看点这个世界的风景。”
凌军刚放下了心,却又猛地弹跳了一下,这起起伏伏的,如同在考验着他的心脏承受能力,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妹妹说过的话,他倒记得一清二楚?
凌军伸手按压了下额头,“那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去寻找仙人。”
还真是字面上的意思?
凌军却又皱了下眉头,“你不是信科学的吗?什么时候开始改信玄学了?”这些年,洪顺跟个疯子似的,赚的钱泰半都砸进了时空研究室。
“信科学,并不影响我信玄学,哪个管用,我信哪个。”洪顺回道,现有的科技无法使时光倒流,穿过虫洞、飞梭时空只存在于理论中,他拜访过无数这个领域内的科学家,所有人都没法给他答案,所有的实验都失败了。
甚至,他也没能在这个世界上,找到第二个如阿艳那般拥有感知能力的人,而阿艳的能力,以及她的重生,又是真真切切存在过。
他用尽二十余年去寻找,去追寻,却越来越绝望。
如果人死,真如灯灭,那他为什么要活着呢?
就在他已经走到绝望的尽头,差不多快撑不下去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野道士,和他说:只要找到三片黄蒲叶,于腊月二十六日清晨焚烧,就能请动天上仙人,帮助他实现三个愿望。
黄蒲叶,叶大如蒲扇,三角形状,颜色金黄,长于深山,有缘人才能遇到,无缘人经过都看不见。
这是道士的原话。
“我要去找黄蒲叶。”
“有这种东西?”凌军很怀疑,“我小时候好像听老人说过,但世上真有这种东西吗?”他只当野趣来听。
“一定有。”洪顺说得斩钉截铁。
凌军看到洪顺眼里喷薄的光芒,明亮生辉,竟不忍它熄灭,也或者,他心里明白,是熄不灭的,这些年,洪顺但凡是个听劝的,不会直到现在都不曾放弃,可以说,自从妹妹去世后,他就已经是半疯了。
说是疯子,偏偏在其它事情上,一切都很正常,各种理智在线,说不是疯子,却又在妹妹一事上,执迷不悟,理性全无,所以才称之为半疯。
凌军没有阻拦。
他是在三个月后,接到外甥女瑾儿的电话,说她爸跟个野道士去了三人禾岭,连手机都没有带,还让他们不要去找人,他寻到仙人后就会回来。
凌军听了,突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三人禾岭是著名的原始森林,不带手机,就意味着无法联系上人,茫茫林海,要进里面去找个人,简直难如登天。
除非洪顺出来主动找他们。
等到半年后,还不见人出来,凌军和瑾儿俩实在坐不住了,哪怕洪顺有言在先,不要去寻人,凌军还是让二弟刘华陪着瑾儿夫妻,带领一群登山队进去寻人,只是结果不如人意,前前后后在深山里找了大半年,却没有寻到一点踪迹。
也托了许多进山的驴友,都全无消息。
自此以后,凌军陆续派人进山,一直没有断过,却依旧没有一点音讯传出,仿佛完全消失了,他不是没有想过最坏的结果,只是冥冥之中又有一种预感,洪顺依旧活着,他不会这么轻易放弃的。
时光流逝,又过去了不知是二十五年,还是二十六年。
这年,腊月刚过,凌军在离退休干部医院的病房中,已察觉到来日无多时,回顾他这一生,除了少年时历经磨难与艰辛外,可以称得上是志得意满,荣光无限,后半生更是位高权重,人间巅峰。
要说憾事,大抵只剩下妹妹早亡,妹夫兼好友此后半生执念成疯。
到如今,依旧毫无音讯。
就在他明显感觉到生命的流逝时,忽然病床前来了一位满头银发,颤颤巍巍的老人,“你回来了。”
哪怕隔了二十余年,却只一眼,凌军就认出来了面前人是洪顺,猛地生出一股子力气,挣扎着坐了起来。
洪顺忙上前扶住他,笑着嗯了一声,“一出山,就听到你病危的消息了,我还一路担心,怕赶不上。”
“你这是……”
凌军见到他,心里是极高兴的,只是多少年没见到笑成这样的洪顺了,不由心中一疑,然后掀起了轩然大波,“你真找到了黄蒲叶?”
虽是询问,语气却添上了十二分的笃定。
果然,只听洪顺回道:“是呀,找到了,找到了两片,我等不及了,在前几天把黄蒲叶烧掉了,然后见到了仙人……”洪顺脑海中浮现出那日的场景。
腊月二十六日清晨,大雪覆山,满目银白,不见人迹的深山老林中,随着黄蒲叶的烟火燃尽,仙人从天而降,金光闪闪,其神貌,用旷远绵邈也不足以形容,抬手间收了地上的烟火,问他求富贵?还是求成仙?
他二者都不求。
只求时光回溯带着记忆重生,而带着记忆的人,他没有选择自己,而是岳父刘春生。
仙人直叹了几声可惜:有仙根,无奈凡心太重,却答应了他的请求。
最后老道士跟着仙人走了,临走前,送了他一场宿慧,以结二十余年的结伴求仙的因果。
“我想了下,如若人生推倒重来,你我无论有无记忆,都能过得好,所以,我才选择了那个人,我记得阿艳曾和我说过,她妈那些年,过得太苦了。”
“而阿华也说过,你爸临终前,曾有悔意。”
凌军原本特别地不解,特别地反感,然而,在听了洪顺的这番说辞后,沉默半晌,颔了下首,算是同意了,脸色却倏地灰败,强撑起的精神,迅速萎靡,同一时间,洪顺也已油尽灯枯,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两人是在同一天去世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还剩最后一章了~~~
第197章 番外·今生今世,花开人圆
刘艳去省城上大学。
开学的时候, 正碰上她妈厂里搞二十周年厂庆活动,非常的忙, 没法请假,商议之后,决定让刘春生送她去学校报道, 只是刘艳觉得自己不用人送,而刘春生又觉得被她嫌弃了,加上刘艳是和洪顺结伴一起去学校的,就真心大的没有送。
等晚上陈春红回了家, 刘春生无疑又挨了顿骂。
“你也不用太担心, 洪顺比军子还大两岁, 除了第一次, 军子都是独自……去京城的。”刘春红面对媳妇瞪过来的眼神,辩驳的声音越来越小,几近无声。
只听陈春红没好气道:“你也说了,除了第一次。”
好在, 她心里明白,这事小女儿也有一半的责任, 这两天老是在她耳边念叨,说省城不远,不用大人送,可以自己去报道,顿了下,又问:“艳儿有没有说, 什么时候打电话回来?”
“有,有,有,”
刘春红忙不迭地回道:“明天早上十点打电话过来,会打你厂里的电话。”
所以,刘艳上大学的第一天,是和洪顺一起坐火车去的省城,一起进的大学,一起报道,一起在新的校园安顿下来,然后正式开启了大学生活。
大学里,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隔了一条街,洪顺给刘艳送了四年早餐,风雨无阻,有一回,刘艳鬼使神差问了句,“你在梦里也给我送过早餐?”
洪顺愣了下,“我没梦到过。”
“那你怎么想到的?”
“我的行为,不全受梦境影响,”说完,洪顺突然间笑了,笑得眉眼弯弯,如明星璀璨,“阿艳,我只想多和你待在一起。”
一句话,臊得刘艳满脸羞红。
耳畔又传来洪顺如玉击般琳琅的声音,“你和我梦里的人,一般无二,阿艳,世事已大变,无论你,还是我,都是新生,我们要的,是过好当下,一起过好这辈子,前生后世,莫若今生今世。”
前生后世,莫若今生今世。
轰地,这话如烟花绽放,在刘艳耳边炸开,怎么听来,怎么中听,一丝淡淡的甜腻,在心口处聚集又迅速膨胀开来,流窜到各处,脸上不自觉地漫溢出微微的笑容。
待缓过这股子腻味劲,过了这会子文艺腔,才忍不住轻哼了一声。
她是绝不承认,自己有吃过自己的干醋。
大一的暑假,刘艳借口学校有事,推迟了半个月回家。
她买了张南下火车票,去隔壁的隔壁省,踏上了一趟久违的旅途,对于洪顺要跟着,她一开始是不同意的,只因洪顺说了一句:“我知道你要去做什么。”
刘艳惊疑不定地盯着他瞧了半晌,脸色忽地变得煞白,一路上,默认了洪顺的跟随,却也没再多问他半句话,洪顺也难得地没有主动说,使得刘艳心里犹如明镜一般通亮,但并没有中断这趟旅程。
下了火车,转了城际班车,从县里到镇上,再从镇上到乡下。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看着记忆中那个无比熟悉的镇子,熟悉的村庄,还有熟悉的山山水水,花草树木,刘艳觉得亲近,却又愈加地心慌,直到她走进了穿越前的出生地莲花村,没能看到半个熟悉的面孔,终于撑不住了。
入眼景物依旧,人面全非。
他们在村子里出现后,没多久,便不断有村民涌过来询问,他们是干什么的?哪来的?找谁?乡音依旧,却犹如催促之声,令她都不敢多逗留,俩人几乎是有些狼狈地逃离了那个曾经熟悉的村子。
“我在你梦里,来过这个地方?”刘艳扭头问洪顺。
他现在看到洪顺就头痛, 哪里还有心思喝茶, 当初妹妹刘艳遭到贩毒团伙的报复,只差那么一点,他们赶到时,枪声却已响起, 为了救瑾儿,妹妹没能避开那致命的一枪。
最后, 人没送到医院, 就咽了气。
那一切如噩梦般, 却活生生地发生在他们的眼前。
生离死别的, 最是断人肠。
无论于他, 还是于洪顺,都是一个沉痛而无可挽回的打击。
当时,伤心难过之下, 他并未察觉到洪顺的异样,直到一年半载后,他才发现洪顺因为妹妹的死大受刺激,此后,整个人也性情大变。
凌军一直认为,感情这东西,是最经不住时光流逝的。
谁知,一晃二十余年过去了,连埋于地下的棺木,都足以腐化了,洪顺却没能从妹妹去世的悲痛中走出来,一直都不接受妹妹的死,跟个疯子似的,随着时间推移,反而愈加执着地认为,妹妹没有死,而是活在了某个时空中。
等着他去寻找。
二十年如一日,除了照顾女儿瑾儿,除了赚钱大手笔投资各种时空研究机构,一天天琢磨着如何让时光回溯,穿越时空去找人,就再没有别的个人生活了,整个人活得跟苦行僧似的。
他每每看得心惊肉跳,也曾苦口婆心劝说过,明明那么聪明的一个人,怎么就想不明白,斯人已逝生者前行这么简单的道理。
又抑或是,洪顺不是想不明白,只是不愿意。
他曾见过洪顺悲痛欲绝差点崩溃的样子,最后,被妹妹给拉了回来,然而,他却不知道,妹妹临死前,那时到底和洪顺说了什么,让洪顺深信,她没有死,而是活在另一个世界里,这成了洪顺当初的救命稻草,如今的执念。
若没了这个执念,他不敢想像,洪顺会怎样?
以前还有女儿瑾儿牵绊住他,眼下,瑾儿一出嫁,果然,凌军就听到了他公司变动的消息,无论是作为朋友的关系,还是身为大舅子和妹夫的关系,他都不能不关心,所以,他这次来参加瑾儿的婚礼,额外多请了几天假。
“瑾儿已经出嫁了,你该考虑一下自己的生活了。”
“我的生活,挺好的呀。”洪顺头也没抬地专注于手上的茶艺。
凌军见了,又忍不住暗暗叹了口气,这些年,洪顺泡茶的手艺,倒是越发地娴熟了,但就没见他喝过一口茶水,听瑾儿说,除了白开水,他从不碰其他的饮料,“行,你说挺好就挺好的,那我问你,你公司也不管了,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
“去寻仙。”
“什么?”
凌军以为自己听差了,错愕地睁圆了眼瞪着对方,其实这些年里,已经很少有事情能让他如此吃惊了,不会是他想的那个吧,一颗心顿时吊到了嗓子眼里,“不是,你不会是想不开吧?”
洪顺听到凌军发颤的声音,愣了下,然后明白过来,终于舍得抬头瞥了对方一眼,“你想什么呢,我自然要活着,阿艳在这个世界活得这么短,我答应过她要活得长一点,帮她多看点这个世界的风景。”
凌军刚放下了心,却又猛地弹跳了一下,这起起伏伏的,如同在考验着他的心脏承受能力,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妹妹说过的话,他倒记得一清二楚?
凌军伸手按压了下额头,“那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去寻找仙人。”
还真是字面上的意思?
凌军却又皱了下眉头,“你不是信科学的吗?什么时候开始改信玄学了?”这些年,洪顺跟个疯子似的,赚的钱泰半都砸进了时空研究室。
“信科学,并不影响我信玄学,哪个管用,我信哪个。”洪顺回道,现有的科技无法使时光倒流,穿过虫洞、飞梭时空只存在于理论中,他拜访过无数这个领域内的科学家,所有人都没法给他答案,所有的实验都失败了。
甚至,他也没能在这个世界上,找到第二个如阿艳那般拥有感知能力的人,而阿艳的能力,以及她的重生,又是真真切切存在过。
他用尽二十余年去寻找,去追寻,却越来越绝望。
如果人死,真如灯灭,那他为什么要活着呢?
就在他已经走到绝望的尽头,差不多快撑不下去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野道士,和他说:只要找到三片黄蒲叶,于腊月二十六日清晨焚烧,就能请动天上仙人,帮助他实现三个愿望。
黄蒲叶,叶大如蒲扇,三角形状,颜色金黄,长于深山,有缘人才能遇到,无缘人经过都看不见。
这是道士的原话。
“我要去找黄蒲叶。”
“有这种东西?”凌军很怀疑,“我小时候好像听老人说过,但世上真有这种东西吗?”他只当野趣来听。
“一定有。”洪顺说得斩钉截铁。
凌军看到洪顺眼里喷薄的光芒,明亮生辉,竟不忍它熄灭,也或者,他心里明白,是熄不灭的,这些年,洪顺但凡是个听劝的,不会直到现在都不曾放弃,可以说,自从妹妹去世后,他就已经是半疯了。
说是疯子,偏偏在其它事情上,一切都很正常,各种理智在线,说不是疯子,却又在妹妹一事上,执迷不悟,理性全无,所以才称之为半疯。
凌军没有阻拦。
他是在三个月后,接到外甥女瑾儿的电话,说她爸跟个野道士去了三人禾岭,连手机都没有带,还让他们不要去找人,他寻到仙人后就会回来。
凌军听了,突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三人禾岭是著名的原始森林,不带手机,就意味着无法联系上人,茫茫林海,要进里面去找个人,简直难如登天。
除非洪顺出来主动找他们。
等到半年后,还不见人出来,凌军和瑾儿俩实在坐不住了,哪怕洪顺有言在先,不要去寻人,凌军还是让二弟刘华陪着瑾儿夫妻,带领一群登山队进去寻人,只是结果不如人意,前前后后在深山里找了大半年,却没有寻到一点踪迹。
也托了许多进山的驴友,都全无消息。
自此以后,凌军陆续派人进山,一直没有断过,却依旧没有一点音讯传出,仿佛完全消失了,他不是没有想过最坏的结果,只是冥冥之中又有一种预感,洪顺依旧活着,他不会这么轻易放弃的。
时光流逝,又过去了不知是二十五年,还是二十六年。
这年,腊月刚过,凌军在离退休干部医院的病房中,已察觉到来日无多时,回顾他这一生,除了少年时历经磨难与艰辛外,可以称得上是志得意满,荣光无限,后半生更是位高权重,人间巅峰。
要说憾事,大抵只剩下妹妹早亡,妹夫兼好友此后半生执念成疯。
到如今,依旧毫无音讯。
就在他明显感觉到生命的流逝时,忽然病床前来了一位满头银发,颤颤巍巍的老人,“你回来了。”
哪怕隔了二十余年,却只一眼,凌军就认出来了面前人是洪顺,猛地生出一股子力气,挣扎着坐了起来。
洪顺忙上前扶住他,笑着嗯了一声,“一出山,就听到你病危的消息了,我还一路担心,怕赶不上。”
“你这是……”
凌军见到他,心里是极高兴的,只是多少年没见到笑成这样的洪顺了,不由心中一疑,然后掀起了轩然大波,“你真找到了黄蒲叶?”
虽是询问,语气却添上了十二分的笃定。
果然,只听洪顺回道:“是呀,找到了,找到了两片,我等不及了,在前几天把黄蒲叶烧掉了,然后见到了仙人……”洪顺脑海中浮现出那日的场景。
腊月二十六日清晨,大雪覆山,满目银白,不见人迹的深山老林中,随着黄蒲叶的烟火燃尽,仙人从天而降,金光闪闪,其神貌,用旷远绵邈也不足以形容,抬手间收了地上的烟火,问他求富贵?还是求成仙?
他二者都不求。
只求时光回溯带着记忆重生,而带着记忆的人,他没有选择自己,而是岳父刘春生。
仙人直叹了几声可惜:有仙根,无奈凡心太重,却答应了他的请求。
最后老道士跟着仙人走了,临走前,送了他一场宿慧,以结二十余年的结伴求仙的因果。
“我想了下,如若人生推倒重来,你我无论有无记忆,都能过得好,所以,我才选择了那个人,我记得阿艳曾和我说过,她妈那些年,过得太苦了。”
“而阿华也说过,你爸临终前,曾有悔意。”
凌军原本特别地不解,特别地反感,然而,在听了洪顺的这番说辞后,沉默半晌,颔了下首,算是同意了,脸色却倏地灰败,强撑起的精神,迅速萎靡,同一时间,洪顺也已油尽灯枯,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两人是在同一天去世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还剩最后一章了~~~
第197章 番外·今生今世,花开人圆
刘艳去省城上大学。
开学的时候, 正碰上她妈厂里搞二十周年厂庆活动,非常的忙, 没法请假,商议之后,决定让刘春生送她去学校报道, 只是刘艳觉得自己不用人送,而刘春生又觉得被她嫌弃了,加上刘艳是和洪顺结伴一起去学校的,就真心大的没有送。
等晚上陈春红回了家, 刘春生无疑又挨了顿骂。
“你也不用太担心, 洪顺比军子还大两岁, 除了第一次, 军子都是独自……去京城的。”刘春红面对媳妇瞪过来的眼神,辩驳的声音越来越小,几近无声。
只听陈春红没好气道:“你也说了,除了第一次。”
好在, 她心里明白,这事小女儿也有一半的责任, 这两天老是在她耳边念叨,说省城不远,不用大人送,可以自己去报道,顿了下,又问:“艳儿有没有说, 什么时候打电话回来?”
“有,有,有,”
刘春红忙不迭地回道:“明天早上十点打电话过来,会打你厂里的电话。”
所以,刘艳上大学的第一天,是和洪顺一起坐火车去的省城,一起进的大学,一起报道,一起在新的校园安顿下来,然后正式开启了大学生活。
大学里,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隔了一条街,洪顺给刘艳送了四年早餐,风雨无阻,有一回,刘艳鬼使神差问了句,“你在梦里也给我送过早餐?”
洪顺愣了下,“我没梦到过。”
“那你怎么想到的?”
“我的行为,不全受梦境影响,”说完,洪顺突然间笑了,笑得眉眼弯弯,如明星璀璨,“阿艳,我只想多和你待在一起。”
一句话,臊得刘艳满脸羞红。
耳畔又传来洪顺如玉击般琳琅的声音,“你和我梦里的人,一般无二,阿艳,世事已大变,无论你,还是我,都是新生,我们要的,是过好当下,一起过好这辈子,前生后世,莫若今生今世。”
前生后世,莫若今生今世。
轰地,这话如烟花绽放,在刘艳耳边炸开,怎么听来,怎么中听,一丝淡淡的甜腻,在心口处聚集又迅速膨胀开来,流窜到各处,脸上不自觉地漫溢出微微的笑容。
待缓过这股子腻味劲,过了这会子文艺腔,才忍不住轻哼了一声。
她是绝不承认,自己有吃过自己的干醋。
大一的暑假,刘艳借口学校有事,推迟了半个月回家。
她买了张南下火车票,去隔壁的隔壁省,踏上了一趟久违的旅途,对于洪顺要跟着,她一开始是不同意的,只因洪顺说了一句:“我知道你要去做什么。”
刘艳惊疑不定地盯着他瞧了半晌,脸色忽地变得煞白,一路上,默认了洪顺的跟随,却也没再多问他半句话,洪顺也难得地没有主动说,使得刘艳心里犹如明镜一般通亮,但并没有中断这趟旅程。
下了火车,转了城际班车,从县里到镇上,再从镇上到乡下。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看着记忆中那个无比熟悉的镇子,熟悉的村庄,还有熟悉的山山水水,花草树木,刘艳觉得亲近,却又愈加地心慌,直到她走进了穿越前的出生地莲花村,没能看到半个熟悉的面孔,终于撑不住了。
入眼景物依旧,人面全非。
他们在村子里出现后,没多久,便不断有村民涌过来询问,他们是干什么的?哪来的?找谁?乡音依旧,却犹如催促之声,令她都不敢多逗留,俩人几乎是有些狼狈地逃离了那个曾经熟悉的村子。
“我在你梦里,来过这个地方?”刘艳扭头问洪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