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家的小花娘_分卷阅读_131
  谢宁成功考进了大理寺,而詹达在外头做官做得不错,在有意回京的情况下,终是成功回到京城,继续为官。骆康被家里逼着做生意,适得其反,反而朝着礼部头也不回去了。
  桂正初在徐州治理河道颇有心得,回京后和十二皇子一起维持着和蒙古的贸易往来,同时著书一部,专写水利治理和洪灾处理方法。
  封凌则是借着徐州和京城外几个临近的城做试点,户改、造路、农改,在朝上混得风生水起。
  他这人心眼特别多,先提出一个户改制度,严格规范黄册制度,精简内容,让户部一群人站在了他那儿,还给黄册特意拨了一大笔专款。这个户改制度中,由于涉及到流动人口,利好商户,让家中有亲戚从事商贾的站到他那儿。
  他转头又提出了一个军籍更改制度,将原本世袭的军籍,变成了可改农户但不可农户改军户。所有军户除了保家卫国之外,将士们要额外做点别的活,但各种福利优先,优于农户。于是兵部也站到了他那儿。
  回头他还说,要让百姓多想出更加创新的点子,要推进工部创新,造福天下百姓。一人种出以往三人的粮食,天下就能更快得以发展。于是工部也站在他那儿。
  余下三部,吏部对他在徐州和京城功绩说不出话来,礼部有自家人骆康,刑部和大理寺那头被会说话的谢宁打了个里外畅通。
  老丞相退下后,将位置传给了原吏部尚书。这位吏部尚书极顺皇帝意思。皇帝又将封凌捧到了天上,于是……朝中上下,一时封凌风光无限。
  其实众多官员本来还挺不乐意的,觉得朝廷上下挺好的,天下百姓也挺好的。何必折腾那么多事情呢。可每回封凌一提出一个建议,他们就觉得自己在其中有利可图,转头就对着皇帝:“臣觉得封大人此举大善!陛下英明!陛下深谋远虑!陛下知人善任!”
  皇帝怎么说?
  皇帝也没想到封凌这么能干。
  他刚开始觉得那么繁杂的举措,看起来很折腾的模样,觉得自己要多花点心思将人捧上来。他是真的看好封凌,也是真觉得封凌能做一个靶子站在朝堂之巅。
  谁想到国库突然钱多了起来,他私库也突然钱多了起来……
  只知道做怎么做皇帝,只知道在臣子繁杂情况之间摆平衡的皇帝,一脸茫然没想明白。怎么修个路,改几个政策,商人们就突然暴富了起来,然后天下人好像钱都多了起来,转头朝廷也有钱了起来?
  有好处不拿白不拿的皇帝还得逼着封凌讲经筵,专听造路和农改导致的民间消费增多,从而引发的全民暴富这门课。
  皇帝哪知道,这是封凌用二十年,重回底层再次往上爬才明白的道理。
  民富,则国富。民强,则国强。
  这里的民,是每一个百姓,而非彻底的上层贵人。
  至于傅辛夷,她是半点不懂朝堂的绕绕弯弯。
  她一心沉迷从海外引进自己喜欢的作物,在京城中当一名小花娘,并且研究起了“如何安全引入外来物种”。
  “今年海运,有送来芜菁和三叶草。这是远方人用做饲料的植株。”傅辛夷在纸上写着,“田亩在种植芜菁和三叶草之后,土壤会变得更加肥沃,小麦生长得更好些。收割下来那部分,还可以喂牛羊。”
  她搁下笔,招了招手:“良珠,将这纸贴到书房门上,让我们繁忙的封大人可以进门就看见。”
  良珠失笑应声:“是。”
  作者:芜菁=大头菜。
  第151章
  良珠将纸上墨迹放干了一些, 才将纸沾上浆糊, 贴到了书房门口处。
  傅辛夷和封凌已搬出傅府,另外有了一处宅子居住, 距离傅府并不算远。
  钱一部分是傅辛夷出的, 一部分是封凌出的。刚开始两人只搭了个框架,里头很多东西都没钱买。然而傅府库存里一翻, 发现各路人马送给傅辛夷的库存物品积攒了一堆,完全可以将新宅子布置起来, 于是就全搬到了新家。
  封父就住在隔壁不远处, 串门起来极为方便。但他平日里很少会过来,多是和自己的一群老兄弟在外头干活喝酒,日子十分潇洒。
  傅辛夷和封凌两人几年也没有孩子,倒是一个也不急。傅辛夷是想着命里有就有, 命里无就无, 左右她才二十来岁,年纪还轻。封凌也差不多这么个意思。
  当然, 两人觉得头疼的一点是, 家里即使守卫森严, 门口常年有人把守, 但根本拦不住傅疏影这个混世小魔头。
  傅疏影这小家伙性子极为皮, 比任欣颖的弟弟还要皮。
  他开始记事后就被傅尚书请了先生教书,学习能力是很强的,但问题是非常看人下菜。他就喜欢好看的人,长得不好看的根本不搭理。
  傅辛夷和封凌算是京城里容貌顶尖的, 他便一有空就往他们这儿跑。
  守卫能拦得住成年人,可也不敢对才几岁的孩子动手。
  傅疏影四岁就敢叫人带他过来,六岁就敢自个过来。守门从刚开始还试图去傅府叫人,到后来便成了先陪着小公子玩一会儿,再去通禀给傅辛夷。
  傅辛夷对这时孩童的过早懂事不了解,总觉得傅疏影还是个孩子,于是就常常带来带去。
  一直带到封凌通过十二皇子的关系,直接将傅疏影丢到宫里头当了十二皇子儿子的伴读。
  于是傅疏影自此明白了一个道理——长得美不一定是好接触的人,也可能是他非常烦人的姐夫。
  这个混世小魔头的日常就成了,有事伴读,无事:“姐姐姐姐,姐姐姐姐——”
  傅辛夷时常会觉得特别好笑。封凌在朝上混得风生水起,结果下朝后要和个孩子斗智斗勇,还气得老要到她这儿来告状,实在是有一些让人……
  不知该说什么是好。
  她抬起头看良珠将纸贴好,拿起茶杯喝了口水,随后从桌边拿了一本书,翻开来照着上回看的地方继续往下看。这是钦天监前两年出的书,是个阴阳籍的青年写的,里头附上了很多图。
  傅辛夷手边上还放了一张画稿,画稿上是十二皇妃今年送给她的礼物。
  一幅天文画。
  自肖先生的事情结束后,不知道怎么,封凌和十二皇子关系逐渐变好。傅辛夷心里头记着十二皇子的那杯毒酒,隐隐有着不安,但也和十二皇妃保持着礼尚往来的关系。
  如果说一切都是这般顺畅,怕是就连封凌自己也想不到有朝一日突然就迎来了一杯毒酒。
  她稍走了一下神。
  良珠没敢打扰傅辛夷,可见着自家小姐忽然走神起来,还是禁不住轻笑了一声。
  自从小姐成婚之后,总觉得整个人比以前更加和缓了一些。以前是温和如花,现在像云像水,更包容了一些。
  良珠转头将从地下取出的那部分桂花干花收整好,搁置在了一块儿。小姐当年和桂府三小姐约好了一幅画,这几年一直陆陆续续做着。可惜呀,京城里都见不到提起三小姐的人了,但三小姐依然在遥远的蒙古,没有半点回来的意思。
  ……
  蒙古。
  桂晓晓从腰间取出弯刀,轻易在火堆旁烤全羊上割下了一大片极薄的肉,放在自己盘子中。她正想要住手,就听到耳边非常清晰的吞咽口水声。
  没多想,她又是一划拉,多割了好些片肉。
  她将盘子放在一边,又取了一个空盘,再次重复自己的动作,割了一盘更多的肉。厚度都比她第一盘厚一些,看着上头还不住冒着热气。
  桂晓晓将刀在布上抹去油脂,也不洗刀,直接将刀塞回自己腰间。
  周遭不少人都在欢呼雀跃着,庆祝今年新一轮的互市成功开放。
  边境这种地方相当容易开战,两国百姓总有一些抹不掉的仇恨遗留。桂晓晓在蒙古生活的这几年,总能听到别人带有抵触的排斥话语。
  但眼光长远的人,会记得这些过往,却不会拘泥于这些过往。更多想得开的人,更是希望一辈子都不要再经历战乱。
  互市就是两国贸易往来的一个公开场所,给双方一个大机会,也免于战争带来的国家困扰。
  桂晓晓将一盘肉端到自己身边人面前:“给你的。”
  这是一个有点年纪的青年。他一身肌肤被晒成了麦色,眼眸微深陷,俊朗得能让周边女子忍不住多看两眼。他的俊美带足了异域风情,和京城儿郎截然不同。
  明明是个俊朗儿郎,可一笑起来就成了一个傻憨憨,露出整齐的白牙,眼弯得可爱:“谢谢晓晓。”
  桂晓晓被这张笑脸弄得心快速跳了几跳,忙转过了头,拿着自己那盘肉去倒辣椒粉:“笑得那么傻干什么……”
  那人笑得更加傻,傻得有点憨。
  他接过盘子,用手抓了肉往嘴里塞,被烫了也不自觉,反而吃得相当开心。
  刚烤好的肉相当美味,带着一股子奇怪的草味。桂晓晓原本在京城从来不会这么大块吃肉,没想到到了蒙古会这么乱吃。这儿的肉味和京城不同,吃多了喝两口茶解腻,味正好。
  她见男子吃得狂野,拿着辣椒粉给他也倒了点,还嘟囔了一声:“这可是辛夷特意让我哥的人带来蒙古的,京城都难得,便宜你了。”
  男子又朝着桂晓晓憨笑一下。
  旁人见了男子这样憨笑,忍不住失望转头。哎,长得好好的一个青年,结果一笑就暴露了。这儿的姑娘可不喜欢傻憨憨。她们只喜欢那种马上自由来去的男子汉。
  火堆边上,一个个男子比拼着武力,打斗成功的再去和自己心爱的女子求爱。洒脱又欢快。
  桂晓晓和男子就蹲在那儿吃肉,格格不入。
  “格根哈斯!”有人慌张跑过来,叫着男子的名字,“您可不要再乱跑了。”
  桂晓晓听着这叫声,侧头看向身边男子。就见男子欢快朝着那人晃手,示意自己就在这儿。
  格根哈斯是明玉的意思。
  在这片土壤上,大多数男子都喜欢叫猛兽的名字,像老鹰、黑虎、狮子、青龙等等,而女子更喜欢叫星光、明月、耀眼一类的名字。
  明玉这样的不常见。
  “啊,是桂小姐。”来人不习惯官话,用很古怪的调调叫着桂晓晓,略带歉意表示着,“格根哈斯又让您觉得麻烦了吧?”
  桂晓晓挑眉:“还行。他就是饿了,出来寻点吃的而已。”
  她是在互市上见到的格根哈斯。这男子不说话不笑还挺能唬人,站在一个摊子前头皱眉挑选着东西,还知道从自己口袋里取东西出来交换。
  但等稍微观察一段,就能见格根哈斯没什么金钱概念,只是好奇兜悠着整个集市,了解着互换的规则。
  他话不多,尽可能融入在集市内,却还是能被人一眼就从人群中扒拉出来。一身气势太过特殊,引人注目,想让人不在意都不行。
  格根哈斯点头,很认真回着话:“我只是出来吃肉。”
  一口官话,字正腔圆。
  来人更加无奈:“嗯是,吃肉。”
  说的好像他不给格根哈斯吃肉一样。
  桂晓晓问来人:“你吃么?大伙儿庆祝,边上那只烤全羊,再不吃等下可就没了。”
  那人摇了摇头,还是拒绝了桂晓晓。
  桂晓晓还没问格根哈斯,就见格根哈斯将盘子送到了她面前,一脸讨好:“还想吃。要辣椒粉。”
  桂晓晓:“……”
  你这人倒是很能顺杆子爬。
  桂晓晓拔刀又去割了一盘肉,连带着自己都吃了平时的两倍分量肉。她吃完迈开腿,才意识到自己吃撑了,竟是有点腹部沉重、脚步迟缓。
  刀要去河边清洗,河还要走一段。
  桂晓晓慢吞吞往河边挪。
  格根哈斯将跟着自己的人指使跑,又跟上了桂晓晓,站在她身边,学着她缓慢的脚步一道走。桂晓晓走两步察觉到异常,诡异看了眼身边的格根哈斯。
  她也不是故意要怀疑格根哈斯的脑子,但格根哈斯表现出来的模样,总让人觉得他年纪还很小,像个七八岁的孩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