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年代好妈妈_分卷阅读_11
刘新兰不想降档次嫁人,而且恰恰因为她自己长得丑,所以更想找一个长得帅且各方面都不错的人。
男人百分之百都是视觉动物,这就比较难办了。
没想到真碰到了钱洪庆,这小伙子除了出身差点,其余条件都很好,尤其长得特别帅。
但是,两个人的婚姻持续的时间不长,因为次年刘主任也被人写了大字报,全家都下放到了农场,本来刘新兰是已经嫁出去的女儿,要是钱洪庆肯保她是没问题的。
但钱洪庆把仕途看得比命都大,立即和怀孕七个月的妻子划清了界限,并且迅速离了婚。
刘新兰收到的打击太大,一时想不开上吊自杀了。
按说起来,一尸两命是何等的惨烈!但当时整个社会乃至很多人似乎都疯了,竟然还有人说她是死得其所,这样黑心黑肺的臭老九子女,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据说刘新兰的尸体都被革委会抬出来批斗了。
想到此赵珍珍觉得胃部一阵强烈的不适感,她轻手轻脚的下床,准备去楼下喝口水,没想到吵醒了王文广。
“怎么还不睡?”
赵珍珍并不是真的想喝水,她顺势钻到丈夫的怀里,把头紧紧贴在了王文广的胸膛。
第二天早晨赵珍珍起晚了,一睁眼已经七点半了,洗漱完毕再吃了早饭都八点多了,自然不可能再去粮店排队了。
王文广看她似乎精神有些恹恹的,就关切的问道,“珍珍,你身体不舒服?”
赵珍珍摇摇头,对丈夫笑了笑,说道,“不是,你这猛一回家我还有点不习惯,大概兴奋过度了,昨晚没睡好,补一觉就好了!”
她这话没别的意思,王文广却听得心里直乐,的确,他昨晚是有点猛了,连他自己都没想到可以这么猛,最后小娇妻明显都告饶了。
这可是最近两三个月都没出现过的事情了。
赵珍珍推着自行车往外走,没想到刚拐出家门又碰到了钱洪庆,还有乐颠颠跟在后头的刘新兰。
“师母上班去啊?”
钱洪庆看到她立即很主动的打招呼,不过,赵珍珍根本没看他,而是将目光转向刘新兰。
客观来说,刘新兰虽然模样长得丑,但身材是不错的,胸是胸屁股是屁股的,此刻穿了一身天蓝色的布拉吉,更能突出优点,而且大概是爱情的滋润,连大方脸看着似乎也没那么难看了。
赵珍珍冲她笑笑,用长辈的口吻说道,“新兰啊,阿姨告诉你一句话,夜长梦多,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
刘新兰有点不好意思的看了看钱洪庆。
钱洪庆的脸色一瞬间变得有些难看,他飞快的瞟了刘新兰一眼,笑着说道,“师母着急吃喜糖啦,您放心吧,到时候肯定第一时间通知您!”
赵珍珍点点头。
昨晚她翻来覆去睡不着,后来忽然想到钱洪庆和刘新兰是在六七年才结婚的,现在是六五年,那也就是说,他们还要再过两年才会结婚!
这似乎有点不符合常规,现在的大姑娘小伙子只要是参加工作后谈了对象,家里能有房子住,办得起婚礼,又不是两地分居的话,一般最多谈上一年就会结婚了。
而且刘新兰不小了,她也是平城大学毕业的,在平城制药厂工作了三四年了,至少有二十五六岁了,现在人都结婚早,她已经算得上是老姑娘了。
再说了,她好不容易找下钱洪庆这样的对象,肯定也会着急结婚的!
国棉厂工会有个“郭大姐”,虽然比赵珍珍也大不了几岁,但厂子里人都习惯这么称呼她。
郭大姐原来是前纺车间的女工,也是厂里的三八红旗手,还是赵珍珍去车间采访她的时候发现,郭大姐天生一副好嗓子,能唱也能跳,性格还开朗,就做主把她调到了工会。
他们工会每年都要组织大大小小四五台文艺晚会,但能出节目的没几个,每次都要想方设法鼓动工人上报节目。
郭大姐就不一样了,她唱一段黄梅戏算一个节目,再来一段即兴舞又是一个节目,最后还能高亢一曲《歌唱祖国》。
她还有个好处,郭大姐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姑娘,没有家庭拖后腿,从来不请事假和病假不说,每天总是早早来上班,在其他人来之前,就将工会的三间办公室里里外外都打扫干净了。
平时不管赵珍珍布置什么工作任务,郭大姐总是很积极的第一个响应。
所以赵珍珍让她下班后去跟着钱洪庆,她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事情比赵珍珍想的简单得多,没出十天,郭大姐就查清楚了,钱洪庆果然不老实,除了刘新兰,他还有一个相好的女同学。
第14章
郭大姐连这个女同学的情况也查清楚了,她叫李爱华,平城本地人,母亲就是个家庭妇女,父亲在第三化工厂当大货司机,她也是今年刚毕业,毕业后就在父亲所在的第三化工厂当研究员。
比起有军工背景赫赫有名的平城第一化工厂,第三化工厂的规模要小得多,分来的大学生都是宝贝儿,李爱华长得很秀气,性格也很好,因此在单位还挺受欢迎的,不过几乎人人都知道她才谈了一个男朋友,就在第一化工厂工作。
这钱洪庆没毕业的时候穷得吃不上饭,这才刚毕业两个月,倒长了不少花花肠子!
赵珍珍不知道前世钱洪庆和李爱华这笔账最后是怎么算的,但她可以肯定的是,钱洪庆的第一任老婆是刘新兰,第二任也不是这一位李爱华,而是市革委会一个领导的女儿,就是因为娶了她,钱洪庆后来才站错了队。
赵珍珍觉得,既然刘新兰和李爱华喜欢同一个男人,爱好如此相同,很有必要认识一下,说不定彼此还能成为朋友呢。
不过,如何促成这两个女青年的第一次见面,这就要费点心思了!
她觉李爱华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就让郭大姐改目标,改为下班后盯着李爱华。
王文广从外地出差回来,自然带了些当地的特产,山西最有名的就是陈醋和汾酒,这天下了班,王文广外出应酬,张妈提着一坛子陈醋和汾酒,赵珍珍领着三个孩子,抱着小建明去了堂叔赵青山家里。
赵青山家住得并不远,也在平城大学家属院,不过,当然住得不可能是小洋楼,就是两间半的平房小院子。
一整排平房一家挨着一家,堂叔家住在最里面,采光不算太好,但就这,凭着堂婶在大学食堂的工作,能分到两间半,已经让很多人羡慕了!
原本赵青山家住在平城化肥厂的家属院,化肥厂地点偏僻,每天早上堂婶要骑四五十里地,穿过大半个城市来上班,后来赵珍珍嫁给了王文广,就托关系给堂婶分了一套房子。
这样一来,堂婶上班就很方便了,而且三个孩子都从化肥厂附近的子弟学校转到了平城大学的附属中学和小学。
至于堂叔赵青山,反正他是大货司机,一个月出差二十天,平时在家的时间很小,搬家对他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了!
“珍珍来了!”
堂婶周书萍听到门响,又听到建昌的笑声,知道是侄女来了,没急着出门迎接,而是将刚做好的红烧鱼盛到盘子里,端着出了厨房走到院子里,笑着对三个孩子说道,“建民,建国,建昌,想不想吃鱼啊?”
三个小家伙异口同声的说道,“想吃!”
周书萍不像一般食堂的炒菜师傅,因为工作就是做饭,回家反而不愿意做了,她是特别天生喜欢做饭的那种人,回到家来就是再累,也会好好为家里人做一顿饭。此刻她端着的红烧鱼,色泽明亮,香气四溢,一看就很好吃。
别说孩子了,赵珍珍看了都有点馋。
当年她十五岁来到堂叔家,因为家里伙食好,一年就长了二十斤!得亏她本来才七十多斤,胖了二十斤也不算胖,和一般的年轻姑娘差不多。
赵青山刚出了一趟车,正好休息在家,他赶紧接过妻子手里的菜,对侄女说道,“珍珍,前两天你婶子还说,你有些日子没来了呢!”
说话间周淑萍已经接过了赵珍珍怀里的小建明,亲了亲小家伙的脸蛋,说道,“哎呦,这老四长得可真漂亮啊!”
赵珍珍笑笑,说道,“是啊,最近太忙了,周末有时候带着孩子去他们爷爷奶奶家,可不就来的少了吗!”
赵青山两口子高兴的对视了一眼,周淑萍笑着说道,“那可是不错,孩子爷爷奶奶都是文化人,多接触接触有好处!”
赵珍珍十五岁跟着他们进城,到现在也十来年了,虽然只是他们的侄女,甚至连亲侄女都算不上,但人和人之间的感情是一朝一夕相处出来的。
赵青山两口子都很喜欢这个懂事儿的侄女,尤其周淑萍,赵珍珍生了三胎四个孩子,月子里都多亏了她。
虽然婆婆曹丽娟派了张妈来帮忙,但那是远远不够的。
特别是生第一胎的时候,因为是双胞胎事情特别多,张妈跟她不贴心,能照顾好孩子就不错了,照顾产妇那是不可能的,都是堂婶周淑萍一大早过来,带着买好的肉菜上门给她做好早饭和午饭,等下了班再赶紧过来给她炖各种营养汤水。
所以赵珍珍和堂叔一家,早已经超过了血缘的关系。
赵青山的小儿子赵立志十三岁了,正在平城大学的附属中学读初三,这个少年看着汾酒坛子摇头晃脑背了一句唐诗:不知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又指着坛子问道,“爸爸,这是山西杏花村产的酒吗?很好喝吗?”
这个问题六岁半的王建民也很想知道。
别人不知道,乖宝宝王建民其实是个好奇宝宝,他最近的好奇心是在各种各样的食物上面。
趁着赵珍珍和张妈不注意,王建民已经偷偷尝了不少,平常的食物都是做熟了的,味道他已经知道了,因此,他尝的都是生东西,比如大白菜有点甜,油菜有点涩,生豆芽发酸,生豆腐,生莲藕都发甜很好吃,生肉他也尝过了,都有一股子铁锈味儿,相比较而言,鸡肉猪肉腥味比较小,牛肉比较重,最难吃的是羊肉,又膻又腥,他只是添了一口差点就吐了!
但很奇怪的是,这些肉一旦做熟了又香得很!
王建民眼巴巴的看着堂叔,期待能有机会尝一尝父亲说很好喝的汾酒。
赵青山瞪了一眼儿子,说道,“是杏花村产的又怎么样,你还太小,可不能喝酒啊,这酒度数高,小孩子喝了承受不住,要烧烂肚肠的!”
少年赵立志撇了撇嘴,根本不信!
好奇宝宝王建民却吓了一大跳,赶紧捂住了自己的小肚子。他的小动作自以为做的很保密,其实全都落在了大人的眼里,赵青山逗他,“建民啊,你爸爸在家是不是喝这个酒了,他说很好喝对不对?”
王建民点了点头。
赵青山继续说道,“那你要不要尝尝?”
王建民头摇得像拨浪鼓。
周淑萍瞪了一眼丈夫,说道,“建民喜欢吃麻油鸡是吧,来,这一块儿没骨头,快吃吧!”
吃着丰盛的晚饭,赵珍珍说起自己买下了老家樱桃公社的一处院子,位置就在堂叔父母家的后面。
赵青山其实已经听说了,不过他觉得奇怪,不明白侄女为何要在老家买房子,难道是要珍珍的父母过去住?
那也不太现实,赵老汉一家都是社员,要服从生产队的劳动安排,住到公社反而不方便了。而且房子已经空关了两个月了,也不像是给他们住的。
赵珍珍一边替孩子仔细挑着鱼刺,一边问道,“叔,你最近回老家吗?”
赵青山是个孝子,他父母当年为了工作就要了他这一个孩子,家里住房紧张,让父母来平城养老不现实,所以他回家比较勤,一般隔上一个月,最多一个半月就回去一次。
他点点头,说道,“后天正好惠阳县供销社要了一批化肥,我给送过去,顺便回趟家!”
赵珍珍咽下一大块麻辣豆腐,说道,“叔要有时间,帮我整整那院子西厢里的地窖吧,找外人不方便!”
赵青山放下酒杯,问道,“你要囤东西?”
他们平城化肥厂生产的化肥质量很不错,不光在本地销路很好,还有一少半的货销往邻省豫省,赵青山才去那边送了一趟货。
相比较而言,平城今年的年景算是好的了,一般农村人家都能吃上馍馍和咸菜。
而豫省就不一样了,今年开春旱灾很严重,夏季麦子收成很不好,一直到现在,田里干得都裂口子了,天上不下雨,地下井打不出水,老百姓发愁也没用,好多人现在都吃不饱呢,估计秋季的收成也不会好到哪里去,这么估算的话,等到明年开春会有更多人挨饿。
说不定新一轮饥荒又开始了。
赵珍珍点点头,说道,“叔,婶,你们发现没有,原来粮店天天开门,现在说是为了避免有人多买多占投机倒把,都是隔一天开门,还有,我们工会的小李,他姐姐就在市粮站工作,说是国家其他地方已经有了灾情,咱们这边的粮食恐怕是被调过去救济了,现在粮店的确进不来多少货,所以不敢天天开门,别看他们在店里堆了粮食垛,实际上中间都是空的!”
周淑萍在一旁听得很是紧张,连忙说道,“珍珍啊,你是要囤点粮食,要是还像以前,饥荒一来就是好几年,建民几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饿肚子可不行!”
赵珍珍点了点头,说道,“是啊,建民建国现在比我还能吃了,昨天晚上煮面,建昌都吃了一大碗呢!”
建昌手里抓着一只鸡腿啃得正欢,听到妈妈提到他了,咧开小油嘴冲妈妈笑了笑,说道,“建昌吃一碗,妈妈吃一碗!一样的!”
小家伙虽然说的是短句,但字字发音都很清晰,赵珍珍笑着摸了摸儿子的头,说道,“宝宝慢点吃啊,吃几口就喝一口汤好不好?”
老二王建国已经吃饱了,他吃了几块鱼肉,一个麻油鸡腿,两个葱花油卷,还喝了一碗小米粥,吃得小肚子都鼓起来了。
小家伙却有点不高兴。
男人百分之百都是视觉动物,这就比较难办了。
没想到真碰到了钱洪庆,这小伙子除了出身差点,其余条件都很好,尤其长得特别帅。
但是,两个人的婚姻持续的时间不长,因为次年刘主任也被人写了大字报,全家都下放到了农场,本来刘新兰是已经嫁出去的女儿,要是钱洪庆肯保她是没问题的。
但钱洪庆把仕途看得比命都大,立即和怀孕七个月的妻子划清了界限,并且迅速离了婚。
刘新兰收到的打击太大,一时想不开上吊自杀了。
按说起来,一尸两命是何等的惨烈!但当时整个社会乃至很多人似乎都疯了,竟然还有人说她是死得其所,这样黑心黑肺的臭老九子女,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据说刘新兰的尸体都被革委会抬出来批斗了。
想到此赵珍珍觉得胃部一阵强烈的不适感,她轻手轻脚的下床,准备去楼下喝口水,没想到吵醒了王文广。
“怎么还不睡?”
赵珍珍并不是真的想喝水,她顺势钻到丈夫的怀里,把头紧紧贴在了王文广的胸膛。
第二天早晨赵珍珍起晚了,一睁眼已经七点半了,洗漱完毕再吃了早饭都八点多了,自然不可能再去粮店排队了。
王文广看她似乎精神有些恹恹的,就关切的问道,“珍珍,你身体不舒服?”
赵珍珍摇摇头,对丈夫笑了笑,说道,“不是,你这猛一回家我还有点不习惯,大概兴奋过度了,昨晚没睡好,补一觉就好了!”
她这话没别的意思,王文广却听得心里直乐,的确,他昨晚是有点猛了,连他自己都没想到可以这么猛,最后小娇妻明显都告饶了。
这可是最近两三个月都没出现过的事情了。
赵珍珍推着自行车往外走,没想到刚拐出家门又碰到了钱洪庆,还有乐颠颠跟在后头的刘新兰。
“师母上班去啊?”
钱洪庆看到她立即很主动的打招呼,不过,赵珍珍根本没看他,而是将目光转向刘新兰。
客观来说,刘新兰虽然模样长得丑,但身材是不错的,胸是胸屁股是屁股的,此刻穿了一身天蓝色的布拉吉,更能突出优点,而且大概是爱情的滋润,连大方脸看着似乎也没那么难看了。
赵珍珍冲她笑笑,用长辈的口吻说道,“新兰啊,阿姨告诉你一句话,夜长梦多,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
刘新兰有点不好意思的看了看钱洪庆。
钱洪庆的脸色一瞬间变得有些难看,他飞快的瞟了刘新兰一眼,笑着说道,“师母着急吃喜糖啦,您放心吧,到时候肯定第一时间通知您!”
赵珍珍点点头。
昨晚她翻来覆去睡不着,后来忽然想到钱洪庆和刘新兰是在六七年才结婚的,现在是六五年,那也就是说,他们还要再过两年才会结婚!
这似乎有点不符合常规,现在的大姑娘小伙子只要是参加工作后谈了对象,家里能有房子住,办得起婚礼,又不是两地分居的话,一般最多谈上一年就会结婚了。
而且刘新兰不小了,她也是平城大学毕业的,在平城制药厂工作了三四年了,至少有二十五六岁了,现在人都结婚早,她已经算得上是老姑娘了。
再说了,她好不容易找下钱洪庆这样的对象,肯定也会着急结婚的!
国棉厂工会有个“郭大姐”,虽然比赵珍珍也大不了几岁,但厂子里人都习惯这么称呼她。
郭大姐原来是前纺车间的女工,也是厂里的三八红旗手,还是赵珍珍去车间采访她的时候发现,郭大姐天生一副好嗓子,能唱也能跳,性格还开朗,就做主把她调到了工会。
他们工会每年都要组织大大小小四五台文艺晚会,但能出节目的没几个,每次都要想方设法鼓动工人上报节目。
郭大姐就不一样了,她唱一段黄梅戏算一个节目,再来一段即兴舞又是一个节目,最后还能高亢一曲《歌唱祖国》。
她还有个好处,郭大姐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姑娘,没有家庭拖后腿,从来不请事假和病假不说,每天总是早早来上班,在其他人来之前,就将工会的三间办公室里里外外都打扫干净了。
平时不管赵珍珍布置什么工作任务,郭大姐总是很积极的第一个响应。
所以赵珍珍让她下班后去跟着钱洪庆,她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事情比赵珍珍想的简单得多,没出十天,郭大姐就查清楚了,钱洪庆果然不老实,除了刘新兰,他还有一个相好的女同学。
第14章
郭大姐连这个女同学的情况也查清楚了,她叫李爱华,平城本地人,母亲就是个家庭妇女,父亲在第三化工厂当大货司机,她也是今年刚毕业,毕业后就在父亲所在的第三化工厂当研究员。
比起有军工背景赫赫有名的平城第一化工厂,第三化工厂的规模要小得多,分来的大学生都是宝贝儿,李爱华长得很秀气,性格也很好,因此在单位还挺受欢迎的,不过几乎人人都知道她才谈了一个男朋友,就在第一化工厂工作。
这钱洪庆没毕业的时候穷得吃不上饭,这才刚毕业两个月,倒长了不少花花肠子!
赵珍珍不知道前世钱洪庆和李爱华这笔账最后是怎么算的,但她可以肯定的是,钱洪庆的第一任老婆是刘新兰,第二任也不是这一位李爱华,而是市革委会一个领导的女儿,就是因为娶了她,钱洪庆后来才站错了队。
赵珍珍觉得,既然刘新兰和李爱华喜欢同一个男人,爱好如此相同,很有必要认识一下,说不定彼此还能成为朋友呢。
不过,如何促成这两个女青年的第一次见面,这就要费点心思了!
她觉李爱华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就让郭大姐改目标,改为下班后盯着李爱华。
王文广从外地出差回来,自然带了些当地的特产,山西最有名的就是陈醋和汾酒,这天下了班,王文广外出应酬,张妈提着一坛子陈醋和汾酒,赵珍珍领着三个孩子,抱着小建明去了堂叔赵青山家里。
赵青山家住得并不远,也在平城大学家属院,不过,当然住得不可能是小洋楼,就是两间半的平房小院子。
一整排平房一家挨着一家,堂叔家住在最里面,采光不算太好,但就这,凭着堂婶在大学食堂的工作,能分到两间半,已经让很多人羡慕了!
原本赵青山家住在平城化肥厂的家属院,化肥厂地点偏僻,每天早上堂婶要骑四五十里地,穿过大半个城市来上班,后来赵珍珍嫁给了王文广,就托关系给堂婶分了一套房子。
这样一来,堂婶上班就很方便了,而且三个孩子都从化肥厂附近的子弟学校转到了平城大学的附属中学和小学。
至于堂叔赵青山,反正他是大货司机,一个月出差二十天,平时在家的时间很小,搬家对他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了!
“珍珍来了!”
堂婶周书萍听到门响,又听到建昌的笑声,知道是侄女来了,没急着出门迎接,而是将刚做好的红烧鱼盛到盘子里,端着出了厨房走到院子里,笑着对三个孩子说道,“建民,建国,建昌,想不想吃鱼啊?”
三个小家伙异口同声的说道,“想吃!”
周书萍不像一般食堂的炒菜师傅,因为工作就是做饭,回家反而不愿意做了,她是特别天生喜欢做饭的那种人,回到家来就是再累,也会好好为家里人做一顿饭。此刻她端着的红烧鱼,色泽明亮,香气四溢,一看就很好吃。
别说孩子了,赵珍珍看了都有点馋。
当年她十五岁来到堂叔家,因为家里伙食好,一年就长了二十斤!得亏她本来才七十多斤,胖了二十斤也不算胖,和一般的年轻姑娘差不多。
赵青山刚出了一趟车,正好休息在家,他赶紧接过妻子手里的菜,对侄女说道,“珍珍,前两天你婶子还说,你有些日子没来了呢!”
说话间周淑萍已经接过了赵珍珍怀里的小建明,亲了亲小家伙的脸蛋,说道,“哎呦,这老四长得可真漂亮啊!”
赵珍珍笑笑,说道,“是啊,最近太忙了,周末有时候带着孩子去他们爷爷奶奶家,可不就来的少了吗!”
赵青山两口子高兴的对视了一眼,周淑萍笑着说道,“那可是不错,孩子爷爷奶奶都是文化人,多接触接触有好处!”
赵珍珍十五岁跟着他们进城,到现在也十来年了,虽然只是他们的侄女,甚至连亲侄女都算不上,但人和人之间的感情是一朝一夕相处出来的。
赵青山两口子都很喜欢这个懂事儿的侄女,尤其周淑萍,赵珍珍生了三胎四个孩子,月子里都多亏了她。
虽然婆婆曹丽娟派了张妈来帮忙,但那是远远不够的。
特别是生第一胎的时候,因为是双胞胎事情特别多,张妈跟她不贴心,能照顾好孩子就不错了,照顾产妇那是不可能的,都是堂婶周淑萍一大早过来,带着买好的肉菜上门给她做好早饭和午饭,等下了班再赶紧过来给她炖各种营养汤水。
所以赵珍珍和堂叔一家,早已经超过了血缘的关系。
赵青山的小儿子赵立志十三岁了,正在平城大学的附属中学读初三,这个少年看着汾酒坛子摇头晃脑背了一句唐诗:不知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又指着坛子问道,“爸爸,这是山西杏花村产的酒吗?很好喝吗?”
这个问题六岁半的王建民也很想知道。
别人不知道,乖宝宝王建民其实是个好奇宝宝,他最近的好奇心是在各种各样的食物上面。
趁着赵珍珍和张妈不注意,王建民已经偷偷尝了不少,平常的食物都是做熟了的,味道他已经知道了,因此,他尝的都是生东西,比如大白菜有点甜,油菜有点涩,生豆芽发酸,生豆腐,生莲藕都发甜很好吃,生肉他也尝过了,都有一股子铁锈味儿,相比较而言,鸡肉猪肉腥味比较小,牛肉比较重,最难吃的是羊肉,又膻又腥,他只是添了一口差点就吐了!
但很奇怪的是,这些肉一旦做熟了又香得很!
王建民眼巴巴的看着堂叔,期待能有机会尝一尝父亲说很好喝的汾酒。
赵青山瞪了一眼儿子,说道,“是杏花村产的又怎么样,你还太小,可不能喝酒啊,这酒度数高,小孩子喝了承受不住,要烧烂肚肠的!”
少年赵立志撇了撇嘴,根本不信!
好奇宝宝王建民却吓了一大跳,赶紧捂住了自己的小肚子。他的小动作自以为做的很保密,其实全都落在了大人的眼里,赵青山逗他,“建民啊,你爸爸在家是不是喝这个酒了,他说很好喝对不对?”
王建民点了点头。
赵青山继续说道,“那你要不要尝尝?”
王建民头摇得像拨浪鼓。
周淑萍瞪了一眼丈夫,说道,“建民喜欢吃麻油鸡是吧,来,这一块儿没骨头,快吃吧!”
吃着丰盛的晚饭,赵珍珍说起自己买下了老家樱桃公社的一处院子,位置就在堂叔父母家的后面。
赵青山其实已经听说了,不过他觉得奇怪,不明白侄女为何要在老家买房子,难道是要珍珍的父母过去住?
那也不太现实,赵老汉一家都是社员,要服从生产队的劳动安排,住到公社反而不方便了。而且房子已经空关了两个月了,也不像是给他们住的。
赵珍珍一边替孩子仔细挑着鱼刺,一边问道,“叔,你最近回老家吗?”
赵青山是个孝子,他父母当年为了工作就要了他这一个孩子,家里住房紧张,让父母来平城养老不现实,所以他回家比较勤,一般隔上一个月,最多一个半月就回去一次。
他点点头,说道,“后天正好惠阳县供销社要了一批化肥,我给送过去,顺便回趟家!”
赵珍珍咽下一大块麻辣豆腐,说道,“叔要有时间,帮我整整那院子西厢里的地窖吧,找外人不方便!”
赵青山放下酒杯,问道,“你要囤东西?”
他们平城化肥厂生产的化肥质量很不错,不光在本地销路很好,还有一少半的货销往邻省豫省,赵青山才去那边送了一趟货。
相比较而言,平城今年的年景算是好的了,一般农村人家都能吃上馍馍和咸菜。
而豫省就不一样了,今年开春旱灾很严重,夏季麦子收成很不好,一直到现在,田里干得都裂口子了,天上不下雨,地下井打不出水,老百姓发愁也没用,好多人现在都吃不饱呢,估计秋季的收成也不会好到哪里去,这么估算的话,等到明年开春会有更多人挨饿。
说不定新一轮饥荒又开始了。
赵珍珍点点头,说道,“叔,婶,你们发现没有,原来粮店天天开门,现在说是为了避免有人多买多占投机倒把,都是隔一天开门,还有,我们工会的小李,他姐姐就在市粮站工作,说是国家其他地方已经有了灾情,咱们这边的粮食恐怕是被调过去救济了,现在粮店的确进不来多少货,所以不敢天天开门,别看他们在店里堆了粮食垛,实际上中间都是空的!”
周淑萍在一旁听得很是紧张,连忙说道,“珍珍啊,你是要囤点粮食,要是还像以前,饥荒一来就是好几年,建民几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饿肚子可不行!”
赵珍珍点了点头,说道,“是啊,建民建国现在比我还能吃了,昨天晚上煮面,建昌都吃了一大碗呢!”
建昌手里抓着一只鸡腿啃得正欢,听到妈妈提到他了,咧开小油嘴冲妈妈笑了笑,说道,“建昌吃一碗,妈妈吃一碗!一样的!”
小家伙虽然说的是短句,但字字发音都很清晰,赵珍珍笑着摸了摸儿子的头,说道,“宝宝慢点吃啊,吃几口就喝一口汤好不好?”
老二王建国已经吃饱了,他吃了几块鱼肉,一个麻油鸡腿,两个葱花油卷,还喝了一碗小米粥,吃得小肚子都鼓起来了。
小家伙却有点不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