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美时光,你恰好路过_分卷阅读_26
“我自己也是医生。”好像一个偷吃的小孩被现场抓了个现行,苏墨风脸上难得地露出一丝别扭。
在看病这个问题上,他一如既往地表现出格外固执。
我心里嘟囔,一个都已经从医的人还如此排斥看病。
我站起身来,四下寻找,“体温计呢?”
“刚量完,度,差不多退了。”
我嗯了一声,走进厨房,洗好手,从袋子里拿出刚宰好的鸡,“听说感冒发烧的人喝鸡汤好,所以买了一只鸡。”
刚看到大厅的垃圾桶里塞了几个泡沫饭盒,不用想,这几天他肯定又是吃快餐度过。我思索着是不是待会要出去买多点吃的,放到他冰箱里。
苏墨风跟着我来到厨房,倚在门口,不作声。我回头看到他正紧紧地盯着我,不禁有点手足无措。
“你没听过君子远庖厨这句话吗?”
苏墨风笑起来,几秒后,方淡淡说:“我只是好奇你下厨的样子。”
“但你这样搞得我没法安心做饭。”我不满道,丝毫没发现自己话语间有几许不明显的撒娇。
闻言,苏墨风眉眼里都是笑,恍如夏日里清爽的风拂过水面,激得片片涟漪。笑得我一阵阵心虚。
恰好这个时候一个电话叫离眼前这个难缠的人,我站在原地怔忪几秒,轻轻吐口气,转过头继续洗菜洗砧板。
翻了翻柜子里的厨具,铮光瓦亮,毫无使用过的痕迹。
买来当摆饰吗?
我将厨具一一找出来排放好。
我将鸡放入泥煲里,用大火滚开汤水后,拧至文火继续煲。趁煲汤空闲,洗好西红柿,拿出两个鸡蛋,想到生病的人不宜吃蛋,还是放到冰箱里等他病好了再吃。
一打开冰箱,满格排列整齐的桶装水映入眼帘。我倒吸口气,两个字立马跳入脑海里:土豪。继而有些恼怒,这人不懂得爱惜身体吗,喝这些水对身体没有一点益处。
炒好西红柿盛到盘里,顺便往旁边细火慢熬的鸡汤里丢进两三片姜片,滚多半小时后撒了一把葱末到汤里,马上关火端到饭桌上,顿时香味四溢。
将碗筷摆好后走到大厅,没看到苏墨风的影子,犹豫片刻,轻声走到卧房门口,正打算开口叫他出来吃饭,却见他已半靠在枕头上睡着了。
不会又发烧了吧?
顾不得男女有别,我急急走到他身边,俯身摸他额头,好像有点点烫,再摸摸自己的额头,貌似一样烫。
正当我准备伸手再摸他额头确定时,手突然被另外一只大手抓住,我吓了一跳,猛地撞入一双黝黑深邃的眼眸里,我忙直起身,将手抽回来。
“准,准备吃晚饭了。”
不理身后人如何反应,我逃似的快步走出房间。
苏墨风喝了一口汤,称赞道:“挺好。”说着又连着喝了几口,一下子喝光一碗,喝完竟冒出薄薄一层汗。
我递了张纸巾过去,“喝鸡汤出汗能退烧,你刚好像又有点发烧了。”
苏墨风擦了擦汗,动作从容,不紧不慢,一点都不显狼狈,擦完后才慢慢继续喝第二碗汤。
有些人是刻意地表现出从容不迫。有些人是天生就刻在骨子里,由心而发的气质。
苏墨风明显属于后者,认识他那么多年,我就未曾见过他慌乱狼狈的模样。当年他打篮球摔断腿,拄了三个月的拐杖,走起路来一瘸一拐也未曾影响到他一派闲云野鹤的作风。马小薇在背后偷偷叫他拐杖侠,笑说他再瘸下去就要引领起全校拄拐杖的风气。
又或者,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一件事能让他失态。
吃完饭,我起身收拾碗筷,苏墨风见状,道:“放这里吧,待会钟点工会来打扫。”
我瞪他一眼,并未因为他的话停止手中的动作。
“做家务也是一种运动,珍爱生命,远离懒惰。”我意有所指他那些不良生活习惯。
聪明如他,怎么可能没领悟到我的意思,他摸摸下巴,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记得高中时,我们几个人中就属你四体不勤。”
“哪有,马小薇第一个不答应。”我想也不想就否认了。
“我以为你把我们都忘了。”苏墨风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我的手顿了顿,躲开他的眼神,接着手脚麻利地将碗筷洗好摆放好,擦擦手,见没自己什么事,而窗外天色早已黑下来。
“你吃饱喝饱,满面红光,气色比刚才好很多了。我就不多停留,你自己好好照顾自己,如果有什么不舒服,就打……”本来想说我的手机,想到我住的地方离这远着,远水救不了近火,改口道,“就找保安叔叔吧。”
苏墨风笑着应下来,“我送你出去。”说着就拿起外套。
我忙伸手拦住他。
“不用,夜风大,你别吹到风。今晚早点洗澡睡觉。”我絮絮叨叨道。我怕他坚持要送,板起脸,“你要是送我出去,我就再将你送回来再走。”
“……好吧。”苏墨风眼里一抹无奈划过。
走出门口时,“余沉。”苏墨风忽然叫住我,我回头,见他还杵在门口,白色的家居服衬得他本是白皙的脸色愈发苍白。
苏墨风很适合穿白色衣服,这点我从高中时就发现了。一日早读,我破天荒起早了,到了课室只有伶仃几人,秋天的朝阳一样勤勤恳恳地爬上来,怕人不知道似的,洒的满大地都是暖洋洋的晨曦。
就在这种温馨舒服得令人想睡觉的早晨,我正对着外面的风景发呆,摆在面前的课本还停留在封面,有种时间停滞的错觉。苏墨风倏地闯入了我的视线,那日他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衣领高高地笼在脖子上,长长的双腿撑起运动服来格外好看。浅浅暖暖的光笼罩在他身上,在我桌子上投下一个高高的身影。
他看到我,就笑起来,露出好看的白牙,顿时给人风清气爽的感觉。
我想起顾城的诗,实在应景。
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
在看病这个问题上,他一如既往地表现出格外固执。
我心里嘟囔,一个都已经从医的人还如此排斥看病。
我站起身来,四下寻找,“体温计呢?”
“刚量完,度,差不多退了。”
我嗯了一声,走进厨房,洗好手,从袋子里拿出刚宰好的鸡,“听说感冒发烧的人喝鸡汤好,所以买了一只鸡。”
刚看到大厅的垃圾桶里塞了几个泡沫饭盒,不用想,这几天他肯定又是吃快餐度过。我思索着是不是待会要出去买多点吃的,放到他冰箱里。
苏墨风跟着我来到厨房,倚在门口,不作声。我回头看到他正紧紧地盯着我,不禁有点手足无措。
“你没听过君子远庖厨这句话吗?”
苏墨风笑起来,几秒后,方淡淡说:“我只是好奇你下厨的样子。”
“但你这样搞得我没法安心做饭。”我不满道,丝毫没发现自己话语间有几许不明显的撒娇。
闻言,苏墨风眉眼里都是笑,恍如夏日里清爽的风拂过水面,激得片片涟漪。笑得我一阵阵心虚。
恰好这个时候一个电话叫离眼前这个难缠的人,我站在原地怔忪几秒,轻轻吐口气,转过头继续洗菜洗砧板。
翻了翻柜子里的厨具,铮光瓦亮,毫无使用过的痕迹。
买来当摆饰吗?
我将厨具一一找出来排放好。
我将鸡放入泥煲里,用大火滚开汤水后,拧至文火继续煲。趁煲汤空闲,洗好西红柿,拿出两个鸡蛋,想到生病的人不宜吃蛋,还是放到冰箱里等他病好了再吃。
一打开冰箱,满格排列整齐的桶装水映入眼帘。我倒吸口气,两个字立马跳入脑海里:土豪。继而有些恼怒,这人不懂得爱惜身体吗,喝这些水对身体没有一点益处。
炒好西红柿盛到盘里,顺便往旁边细火慢熬的鸡汤里丢进两三片姜片,滚多半小时后撒了一把葱末到汤里,马上关火端到饭桌上,顿时香味四溢。
将碗筷摆好后走到大厅,没看到苏墨风的影子,犹豫片刻,轻声走到卧房门口,正打算开口叫他出来吃饭,却见他已半靠在枕头上睡着了。
不会又发烧了吧?
顾不得男女有别,我急急走到他身边,俯身摸他额头,好像有点点烫,再摸摸自己的额头,貌似一样烫。
正当我准备伸手再摸他额头确定时,手突然被另外一只大手抓住,我吓了一跳,猛地撞入一双黝黑深邃的眼眸里,我忙直起身,将手抽回来。
“准,准备吃晚饭了。”
不理身后人如何反应,我逃似的快步走出房间。
苏墨风喝了一口汤,称赞道:“挺好。”说着又连着喝了几口,一下子喝光一碗,喝完竟冒出薄薄一层汗。
我递了张纸巾过去,“喝鸡汤出汗能退烧,你刚好像又有点发烧了。”
苏墨风擦了擦汗,动作从容,不紧不慢,一点都不显狼狈,擦完后才慢慢继续喝第二碗汤。
有些人是刻意地表现出从容不迫。有些人是天生就刻在骨子里,由心而发的气质。
苏墨风明显属于后者,认识他那么多年,我就未曾见过他慌乱狼狈的模样。当年他打篮球摔断腿,拄了三个月的拐杖,走起路来一瘸一拐也未曾影响到他一派闲云野鹤的作风。马小薇在背后偷偷叫他拐杖侠,笑说他再瘸下去就要引领起全校拄拐杖的风气。
又或者,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一件事能让他失态。
吃完饭,我起身收拾碗筷,苏墨风见状,道:“放这里吧,待会钟点工会来打扫。”
我瞪他一眼,并未因为他的话停止手中的动作。
“做家务也是一种运动,珍爱生命,远离懒惰。”我意有所指他那些不良生活习惯。
聪明如他,怎么可能没领悟到我的意思,他摸摸下巴,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记得高中时,我们几个人中就属你四体不勤。”
“哪有,马小薇第一个不答应。”我想也不想就否认了。
“我以为你把我们都忘了。”苏墨风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我的手顿了顿,躲开他的眼神,接着手脚麻利地将碗筷洗好摆放好,擦擦手,见没自己什么事,而窗外天色早已黑下来。
“你吃饱喝饱,满面红光,气色比刚才好很多了。我就不多停留,你自己好好照顾自己,如果有什么不舒服,就打……”本来想说我的手机,想到我住的地方离这远着,远水救不了近火,改口道,“就找保安叔叔吧。”
苏墨风笑着应下来,“我送你出去。”说着就拿起外套。
我忙伸手拦住他。
“不用,夜风大,你别吹到风。今晚早点洗澡睡觉。”我絮絮叨叨道。我怕他坚持要送,板起脸,“你要是送我出去,我就再将你送回来再走。”
“……好吧。”苏墨风眼里一抹无奈划过。
走出门口时,“余沉。”苏墨风忽然叫住我,我回头,见他还杵在门口,白色的家居服衬得他本是白皙的脸色愈发苍白。
苏墨风很适合穿白色衣服,这点我从高中时就发现了。一日早读,我破天荒起早了,到了课室只有伶仃几人,秋天的朝阳一样勤勤恳恳地爬上来,怕人不知道似的,洒的满大地都是暖洋洋的晨曦。
就在这种温馨舒服得令人想睡觉的早晨,我正对着外面的风景发呆,摆在面前的课本还停留在封面,有种时间停滞的错觉。苏墨风倏地闯入了我的视线,那日他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衣领高高地笼在脖子上,长长的双腿撑起运动服来格外好看。浅浅暖暖的光笼罩在他身上,在我桌子上投下一个高高的身影。
他看到我,就笑起来,露出好看的白牙,顿时给人风清气爽的感觉。
我想起顾城的诗,实在应景。
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